证监会处罚9宗案件 罚没2223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9-26 09:32:5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
证监会25日通报,近期已对九宗案件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223万余元。其中包括三宗内幕交易案件、两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两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和两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
三宗内幕交易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重组或进行利润分配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当事人利用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之间的关系,获取内幕信息并从事内幕交易。其中,魏德善在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过程中,利用和上市公司董秘的关系,买入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后获利23.8万余元。李明和薛疆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与上市公司董事长频繁联络后买入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后分别获利15.6万余元和26.2万元。吕建卫在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期间,与上市公司董事长通话后,买入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后获利109万余元。对三起案件的相关人员,证监会均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两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当事人控制使用多个账户,动用巨额资金,对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证监会均作出了顶格处罚。其中,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16日,姜为作为现货市场最大的甲醇贸易商,控制42个期货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期货合约,同时囤积现货以期影响期货市场行情,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唐汉博控制12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银基发展”股票价格,获利252.89万元。
两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动车杂志摆放权招标但是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在201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作出了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罚款的处罚。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购其关联企业资产时未进行专项资产评估,在交易公告中作出不准确、不完整的陈述。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作出了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罚款的处罚。
两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先林、董秘罗雄飞安排人员在网络上发布关于公司重组的传闻,扰乱证券市场,证监会对二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顶格处罚,并对被安排发布信息的人员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王之所编造并在东方财富网“湖南发展”股吧发布“湖南发展收购财富证券”,在编造并传播上述虚假信息前,王之所使用“王某”账户买入了6万股“湖南发展”股票,获利13万余元。证监会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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