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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统计数据: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持续增加

  • 发布时间:2015-08-04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周琳  责任编辑:杨菲

  近日,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会同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对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数据信息,特别是2014年以来的数据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梳理和统计分析。

  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累计收录诚信信息69545条,涵盖了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信息、媒体反映信息、履行承诺信息等。根据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2014年度,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市场参与主体没有失信记录。其中91%上市公司当年没有失信记录;67%证券公司当年没有失信记录;84%基金管理公司当年没有失信记录;89%期货公司当年没有失信记录。

  从主要数据来看,2014年度资本市场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总体较少,总计394家,其中失信记录数量最多的机构是上市公司,总计231家;其次为机构投资者(41家)和证券公司(40家),其他各类机构整体上失信记录数量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其中新三板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各有1家。

  同时,资本市场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人员数量总计1080人,占比最大的是上市公司人员(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总计634人,约占当年全部失信人数的59%,排名第二的是自然人投资者,共有211名自然人投资者出现失信行为,占比约为20%,再次为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人员105人,约占9.7%。从各类人员失信记录数量上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存在失信记录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

  从失信行为内容上看,2014年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持续增加,失信行为被揭露和惩戒的可能性在逐步加大,失信行为总体呈现多样化态势,包括信息披露违法失信、市场交易违法失信、业务经营违法失信、内控管理违法失信等多种形式,其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占据主要部分。随着对主要失信行为的严格监管执法,不同违法失信行为会杂交、糅合,制造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借助职务便利等可能将以“创新”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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