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发布时间:2015-06-26 16:38:2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王文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6日表示:就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本定位,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的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二是功能作用,应该是小微企业培育规范的园地。三是监管体制,对有关市场主体提规范要求。四是监管底线,如不得采用公开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禁止欺诈误导等,淡化行政色彩。五是市场规则。六是支持措施,如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股转建立合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