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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豫自降身价帮衬能量传播 每集报酬4000元

  • 发布时间:2015-10-15 09:45:00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文举

  A股IPO关闸,原本排队等待登陆创业板的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能量传播),却意外亮相新三板。10月12日,该公司董事、著名主持人陈鲁豫在北京主持“能量传播说明会”,向资本人士介绍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规划,不过陈鲁豫卖力站台之举,却引来圈内人士戏称其为“活雷锋”。

  新三板垂直媒体“读懂新三板”认为,陈鲁豫录制了2552期《鲁豫有约》,能量传播每集给的劳务费不过4000元,对于这档每期时长大约40分钟的节目来说,陈鲁豫简直是义务出演。加上股票升值还不够劳务费,陈鲁豫要“亏哭”了。事实果真如此吗?

  鲁豫每集报酬4000元

  2004年10月14日能量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10月22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鲁豫作为能量传播公司董事、持有4.56%股份(325万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同时知名主持人周立波持股比例2.81%(200万股),也成为公司的大腕股东。

  同为明星股东,陈鲁豫的奉献精神让人“唏嘘不已”。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能量传播与陈鲁豫、周立波分别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约定由两人分别担任《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栏目的主持人,其中,陈鲁豫《鲁豫有约》 合同金额为每集4000元,合同期限为2011年至2016年,合作期满无异议自动延续5年;周立波《壹周立波秀》每集50000元,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也就是说,周立波的劳务报酬是陈鲁豫的10倍多。

  这难免引发外界“陈鲁豫自降身价帮衬能量”的猜测。

  财报显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3月,能量传播收入分别为2.71亿元、3.98亿元和94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61万元、2798万元、689万元。

  “2014年、2015年1—3月的净利润率都不到8%,看上去日子并没有想的那么好。”“读懂新三板”直言。

  在“读懂新三板”看来,这样的业绩还是全靠陈鲁豫同学牺牲自我才得以实现。毕竟以公平的市场价来算,陈鲁豫每期节目10万元劳务费应该不为过,《鲁豫有约》 总计录制2552期,从2002年在凤凰卫视开播至今已有13年。如果按照每年165期《鲁豫有约》计算,意味着1600多万支出,而能量传播2014年利润也只是2000多万。

  虽然今年9月1日能量传播正式登陆新三板挂牌交易,但《金证券》记者发现,公司交易量极少,而陈鲁豫2010年获得股权的成本为1.37元/股,以目前新三板的市况来看,这部分股权增值空间或许够不上劳务费,难怪大家表示“心疼鲁豫”。

  “堤内损失堤外补”

  说陈鲁豫是能量传播的灵魂人物,并不为过。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能量传播栏目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七成以上,其中王牌栏目《鲁豫有约》、《超级演说家》、《鲁豫的礼物》、《我是演说家》陈鲁豫均有参与。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版权的视频节目共4182期(集),其中《鲁豫有约》栏目占到2552期,加上其他栏目,陈鲁豫是能量传播的半壁还有余。

  不过,《金证券》记者发现,陈鲁豫深知“堤内损失堤外补”的道理。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1年9月23日能量传播、凤凰卫视和陈鲁豫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3月公司应分别向陈鲁豫支付《鲁豫有约》 主持人劳务报酬金额为160万元、82万元和30万元。然而,最近三年来能量传播以及子公司与鲁豫工作室多有合作,总计支付的劳务报酬、演出服务费等超过1800万元。

  对此,能量传播解释,陈鲁豫及鲁豫工作室为《鲁豫有约》、《超级演说家》 等提供的主持人劳务、研发策划工作、演出服务、导师劳务等是公司品牌栏目制作生产的核心要素,综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就制作品牌栏目产品与陈鲁豫及鲁豫工作室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同时,能量传播也提出,公司在提高栏目品牌影响力及品牌效应的同时亦提升了陈鲁豫的个人影响力,因此关联交易不能表明公司业务对陈鲁豫个人存在重大依赖,也不影响公司业务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陈半壁”隐忧

  《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深圳新三板投研人士表示,“虽然否认,但能量传播对陈鲁豫还是相当倚重。公司成立之初,就只有一档《鲁豫有约》,在《鲁豫有约》影响力减弱后,日后创建的新栏目也一直仰仗陈鲁豫。双方存在利益互绑,公司在上创业板不得的情况下,立马上新三板,也说明能量传播对资金、人才的饥渴。”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栏目制作成本急速飙升,陈鲁豫可以给“友情价”,其他主持人、嘉宾还是得遵循市场价。以《超级演说家》为例,第一季能量传播与鲁豫工作室、乐嘉工作室、金蛋工作室、百胜年代等签约,合同总金额为2384万元。到了第二季,与鲁豫工作室、乐嘉工作室、金蛋工作室、北京盛世金秋艺术有限公司等签约,合同金额变成了3244万元。到了第三季,合作团队新增了上海窦文涛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金星舞蹈团等,公司却对合同金额秘而不宣,只是透露节目模式阶段成本金额变为了1032万元。

  而《我是演说家》第一季,集结了鲁豫工作室、乐嘉工作室、南京宗正影视文化工作室等,合同金额已经跃升至3500万元。

  眼下来看,能量传播还将主打“鲁豫牌”,公司透露的战略性产品包括微信公众号“鲁豫有约视频部落”,每周陈鲁豫会以音频的方式与用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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