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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债务压顶 拟债转股纾困

  • 发布时间:2016-04-25 09: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家运、雷士武 |  责任编辑:曹霁晨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目前已经上报给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的批复。方案涉及与几十家银行谈成的减债、展期、债转股等条款,最终债务规模有望降至600亿元左右,其中,债转股的比例大约占到一半,展期的部分债务时限为6年。

  对此,中钢集团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具体重组细节,之前媒体有关此方面的报道也有不实之处。

  重组涉债转股

  3月30日,中钢天源曾发布公告提及中钢集团正处于债务重组过程中。3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钢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其中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近期收到了其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关于对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由于中钢集团正处于债务重组过程中,该函将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不利影响。

  “若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得以顺利通过,无疑将会成为供给侧改革的第一个经典案例,中钢债务重组方案或为今后其他国企的债务重组提供一份全新的样本。”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65家。此次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涉及债转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宋清辉认为,债转股对中钢集团利好显而易见,不但有利于让银行参与到中钢集团的改革中来,用市场化之手推动其产业结构调整,而且有望使其脱困,减轻财务压力,避免破产风险和顺利渡过难关。

  “对整个行业而言,债转股是在用市场化的力量推动产业结构重组,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属于重大利好,部分国企的业绩有望直接受益于此,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发展方向。”宋清辉说。

  在债务重组方案待批的同时,“10中钢债”事件又有了新的发展。

  中钢股份4月12日公告称,为妥善落实“10中钢债”解决方案有关工作,经持有人同意,现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5月3日。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资料显示,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了2010“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2015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19日中钢股份公告表示,将延期支付规模20亿元人民币的“10中钢债”本期利息。这也是钢铁央企“违约”先例。

  “10中钢债”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曾发布报告称,2013年中钢股份负债水平持续维持较大规模,资产负债率为94.87%,相较同行业该负债率偏高。

  据中钢协统计,2015年1~10月,大中型钢铁企业累计亏损386.3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亏损720亿元,101家大中型钢铁企业中48家亏损,亏损面扩大至47.5%,平均销售利润率为-1.5%,亏损额再创年内新高。

  审批或将“延迟”

  在钢铁行业寒冬之际,债务违约现象频现,其中中钢集团、渤海钢铁、东北特钢均出现债务违约。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近年来钢铁市场进入下行周期,行业亏损全线扩大,钢铁行业正日趋陷入危机,形势岌岌可危。”宋清辉表示,可以预见,钢企的违约将会变得司空见惯,违约潮或正袭来,类似于中钢债务重组的案例将越来越普遍。

  无独有偶,4月11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铁物资”)发布公告称,因业务规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下滑,正在对下一步改革脱困措施及债务偿付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公司申请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开始暂停交易。

  中国铁物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整体重组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4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已上报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批复。4月8日,证监会披露,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钢吉炭”)因业绩亏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刘如宝、邵东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联络接触,已被证监会责令处罚。而中钢吉炭是中国中钢集团的重要生产企业之一。

  同时记者获悉,2015年7 月,中诚信国际将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由 AA-下调为BB,将“10中钢债”债项评级由AA-下调为BB,并将上述主体及债项列入可能降级观察名单。一般来讲,评级为BB已具有较高风险。

  据中诚信国际称,评级下调主要由于钢铁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主营铁矿石、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下行,且“公司债务偿付对外部依赖程度高,该等外部支持的力度和可持续性面临很大不确定性”。

  宋清辉表示,很显然,中钢旗下的中钢吉炭在重组过程中存在的内幕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之前被下调债项评级,都会对此次的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进程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在内幕交易等问题查明之前,该方案存在延迟的概率较大。

  “若没有国资委出手援助,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想从市场上顺利通过并非易事。”宋清辉告诉记者。

  最后,他提出,债转股需要特批,一般情况下大规模推开的可能性比较小,不太可能成为化解不良贷款的主流方式。此次债转股采取银行主导型的方式可能性较大,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拨备覆盖率,最大限度地缓解银行的核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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