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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股权大战刺刀见红 银星智业1.3亿资产冻结

  • 发布时间:2014-11-20 08:57:37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文举

  东方银星(600753)两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争夺战已显露出“刺刀见红”的迹象。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继重庆警方对大股东豫商集团“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侦查之后,河南省高院也收到诉讼,对二股东重庆银星智业及关联方的1.3亿元资产予以冻结。

  日前,豫商集团出示了一份于2014年11月13日签发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豫法民一初字第11-1号),裁定冻结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大明、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据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1月17日执行,豫商集团已将该裁定书递交给东方银星董事会。

  此次查封的资产主要涉及的是,豫商集团于2014年10月22日就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大明、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豫商集团于2014年11月5日向河南省高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取证以及进一步查证核实,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于11月13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此外,豫商集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针对银星智业与上市公司东方银星的另一笔关联交易——东方银星公司2012年预付重庆市瑞展园林有限公司苗木采购款1800万元一事,豫商集团已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商丘中院于2014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该负责人称,豫商集团已于2014年11月7日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函告上市公司,并于11月13日再次催促上市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时至今日,上市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信息。

  上述两件民事诉讼案所涉及的事项其实已经由来已久。一桩土地交易源于2010年4月6日,东方银星向受同一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土地,购买价格为1.6亿元。该款项于2010 年4 月全部支付,有关文件显示,上述土地不符合转让条件,并且截至日前,相关土地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成。

  而另一桩苗木款亦属“陈年旧事”,因项目所涉款项及交易事项的合理性存在问题,大信会计事务所在2012年度、2013年度对东方银星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持保留意见。

  在东方银星预披露的与东珠景观重组方案中,已明确表示要将购买的天仙湖公司土地预付款置换出公司。然而,由于豫商集团的连续举牌,东方银星的重组方案迟迟难产,上述两笔危机重重的关联交易的解决目前还看不到明确的时间表。

  围绕上市公司东方银星的股权争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银星智业和收购方豫商集团均选择了付诸法律途径来主张自身权益。

  此前的11月13日,东方银星公布了由重庆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出具的《立案决定书》,重庆公安局已于10月23日对豫商集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王沛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罪立案侦查。此举令豫商集团措手不及,也使得筹划已久,准备在11月18日自行召开股东大会并改选新一届董事会的计划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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