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日披露重整计划草案 江苏协鑫拟注入优质资产
- 发布时间:2014-10-09 07:1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陈娟娟
10月8日,正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ST超日对外发布了《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根据草案,一旦该计划获得批准予以实施,作为投资人,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安波、北京启明、上海韬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阳、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等九方,将为*ST超日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其中,江苏协鑫担任牵头人,并将在完成投资后成为*ST超日的控股股东,负责*ST超日的生产经营,而其余八方的角色则为财务投资者。
具体来看,*ST超日计划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从上述投资人处募得资金14.6亿元,并以自身通过处置境内外资产和借款等方式筹集的不低于5亿元,合计不低于19.6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ST超日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
此外,草案显示,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将获全额受偿,包括11超日债在内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则将获得优先受偿。而经重整的*ST超日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就此,业界人士分析,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多集中于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这一清偿方案着重考虑了弱势投资者的利益。”
不过,相关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草案还没获得债权人大会通过及法院裁决,*ST超日重整计划仍存变数。“法院可能会在10月底,就是否批准实施重整计划做出裁决。”
着重考虑弱势投资者利益
草案中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的资金约18亿元。在此项下,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将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ST超日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草案中的债权分类,*ST超日有财产担保债权包括2116家债权人,可以从担保物评估价值部分优先受偿的债权金额 8517.49万元,这其中便包括11超日债债券持有人2114人,其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按照相应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1781.25万元。
此外,职工债权涉及*ST超日职工债权约3900万元;税款债权涉及金额5373.56万元(税款滞纳金依法作为普通债权受偿);经法院裁定确认和初步确认,以及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普通债券涉及2306家债权人,普通债权金额 50.942195亿元(包括了有财产担保债权未能就担保物评估值优先受偿的部分);预计债权金额合计约6.84亿元,其中包括未申报的有财产担保债权(11超日债)4.68亿元、已申报但尚未获得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普通债权约2.06亿元、未申报的普通债权约1000万元。
债权人会议将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进行分组表决,预计债权不参加表决。
后续或有优质资产注入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投资人的牵头人及未来*ST超日的控股股东,草案中,江苏协鑫承诺,重整后将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超日太阳2015年、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由江苏协鑫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超日太阳进行补偿。
草案介绍,江苏协鑫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是协鑫集团境内投资平台。江苏协鑫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矿业及其他工业、商业项目投资,储能、动力电池销售,工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
而协鑫集团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专业化能源集团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非国有电力控股企业,和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目前,协鑫集团涉足的能源领域有光伏材料、环保电力、新能源、燃气及绿色人居地产五大产业板块。
一旦重整方案实施,*ST超日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则其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4亿股扩大至超过25亿股。此外,公司表示,将对*ST超日现有资产中已丧失盈利能力的低效资产进行剥离,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状况。除保留*ST超日本部生产经营必需的资产外,其他资产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处置变现,同时梳理和盘活目前可用的资产和资源,对人财物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同时,投资人将利用目前最新、最优的技术来配置产能,灵活调整工艺流程,定位技术路线,使*ST超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公开资料显示,协鑫集团作为光伏产业上游多晶硅料业务规模最大的供应商,其产品在技术和成本控制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而在完成重整并保留一定规模经营性资产的情况下,*ST超日将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为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江苏协鑫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将分步实施资产注入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优质资产或者*ST超日股东大会认可的其它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后注入*ST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