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解密“发行期首日”定价
- 发布时间:2014-08-04 00:52:2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恒
“发行期首日”定价再现主板。国内上市银行首例以“发行期首日”作为计价基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上周五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8月1日,南京银行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会议中南京银行高管详述了此次发行中采用的创新定价方式——发行期首日定价,并透露公司最终放弃了优先股融资。
“采用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更能合理体现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更符合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南京银行董秘汤哲新表示,“此种定价引入了市场博弈机制,将有望平衡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方式也较优先股等方案更适合公司。”
由于银行股股价普遍跌破净资产,发行预案亮相,多家券商便提示了此次非公开发行存在的股价跌破净资产的风险。发布方案日,公司股价仅报收于7.51元,而其净资产高达9.12元。更有券商表示,如果南京银行此次定价低于发行时净资产,将对整个银行业估值产生较大压力。
因此“发行期首日”的确定至关重要。“发行方案会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汤哲新表示,“发行期首日确定后,按照发行预案,我们将确定发行底价,然后据此,展开机构间的非公开发行竞价,最终确认发行价格。”
此种定价强调市场价格与非公开发行价格的平衡,更看重市场的调节作用。“定价基准日设定有效保障大小股东的利益一致。这样的安排让参与定增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一同承担方案公布日到发行期首日之间的股价波动,有助于引导投资者预期,避免股东之间利益不一致带来的股价剧烈波动。”平安证券分析师励雅敏表示。
该发行预案当日获得高票通过。南京银行现有主要股东紫金投资、法国巴黎银行、南京高科在此次发行中,拟分别认购不超过15亿元、25亿元、15亿元,且有较长锁定期。
对于为何放弃发行优先股,汤哲新解释称,优先股的相关规则研究过,并不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南京银行较其他上市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发展规模仍比较小,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更需要长期战略投资者,需要全面合作的投资者,而非财务投资者。
“另一方面,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而优先股仅能补充一级资本,两者的转换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另外,国内发行优先股尚无成功案例,效果仍待观察。”汤哲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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