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率不透明引热议
- 发布时间:2015-02-03 02:09: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恒
武汉投资者张先生正在为18万元佣金向券商讨说法。他的30多万元本金在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交易了4个多月,券商起初口头约定佣金率为万分之五,但实际执行的是千分之三,他被收了18万元佣金。此外,多位投资者表示,除张先生此类情况外,部分券商忽视投资者知情权,佣金率不透明,未告知佣金率可以上下浮动,而是默认按上限收取。
佣金率被上调
张先生在发给中国证券报记者的邮件中称,他在长江证券武汉珞喻路营业部开户炒股已5年多,去年4月开通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并与客户经理口头约定普通交易的佣金率为万分之三,融资融券信用交易的佣金率为万分之五。
去年7月,张先生将普通账户的30多万元资金转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交易4个多月被收取了18万元佣金。他发现,券商没有遵守当初佣金率万分之五的约定,实际执行的是千分之三。其后,他与该营业部商谈了4次,目前佣金率已按当初约定时执行,但对于他提出的退还佣金要求,营业部起初坚称没有违规,不存在退钱一说。他向媒体和该券商总部反映了此事后,对方答复说要开会讨论,目前仍没有实质性结果。
张先生的遭遇见诸报端后,多位投资者反映,细算了自己的佣金,发现佣金率不知何时被券商调高。武汉一位有17年炒股历史的王姓投资者说,前两年转户时与券商约定了较低的佣金率,看到张先生的报道后自查,发现佣金率不知何时被上调至万分之八。他向经纪人询问,对方答复说是“按国家规定”,但还是为他调低至万分之四。武汉多家券商营业部反映,最近要求降低佣金的投资者突然增多,有的营业部一天就接待了十多位投资者。
多位投资者反映,融资融券交易的佣金率普遍高于普通账户交易,但一些券商未予明示,导致客户误以为普通账户交易适用的佣金率也适用于融资融券交易。
专家称券商应明示浮动区间
与张先生有类似经历的投资者刘先生将某券商起诉至法院。他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起诉券商的一个主要理由是券商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投资者履行先合同告知义务。在双方签订佣金率约定的协议前,券商应明示国家规定的佣金率上下浮动区间,即万分之零点九到千分之三,而不能仅仅说国家标准是千分之三。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叶学平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券商与投资者形成客户服务关系,有义务向客户准确、全面地告知与服务相关的信息,如果只是选择性告知,并利用这一信息不对称来赚取利润,首先就是一种不守诚信的行为,需要承担过失责任。如果券商故意用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或悄然违约,应对客户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向投资者公开告知佣金费率,对券商来说既是基本义务,也是自律诚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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