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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强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

  • 发布时间:2015-08-01 00:33: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任晓

  7月31日,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这也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在网上进行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意见稿将支付机构的限额划为三个范围:一是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二是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三是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此外,意见稿也对用户通过网络支付的年度消费金额做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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