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05-06 09:29:3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券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2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2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5,6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