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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炒股 既要阳光化更要规范化

  • 发布时间:2015-04-27 07: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券法》修订草案对证券从业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作出了重要修改,从原来的禁止改为允许,且只需向其所在单位进行报备。有博友表示,证券从业人员过去常以“地下”形式买卖股票,放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可以让其炒股行为在阳光下进行,但关键是如何防范风险、做到操作规范化。应依靠法律手段,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的规定,完善监管手段、措施等,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交易阳光化

  有博友认为,以往不少证券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手段,以亲戚朋友等名义操作股票,尤其是在牛市,谁都想进去分杯羹,炒股禁令形同虚设。

  “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早已不是秘密,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让他们光明正大地交易,然后对其进行公开监管,也算是一种进步。”博友“弯弯月儿眨眨眼”说。

  博友“刘俊海”认为,允许证券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买卖符合国际惯例,堵不如疏,此前禁止从业人员炒股,看似隔离了风险,殊不知仍有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手段操作股票,堵的效果并不理想,此次修订草案取消这一规定,新增了申报登记制度,将让股票买卖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市场监督。

  操作规范化

  证券从业人员对很多信息先知先觉,因此,有博友担心,证券从业人员会利用职务之便,收罗上市公司承销、重组等信息提前介入股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可能会愈演愈烈。

  《证券法》草案提出,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申报制度不仅阳光化,还能起到信息披露作用,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

  博友“郝艺”表示,“拥有菜刀并不等于凶徒”,将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行为的暗箱引入阳光其实挺好,如果能尽快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和配备完善的监管措施则更好,因为股市、资本市场都需要阳光化、规范化地运作。

  有博友表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本身不违法,违法利用内幕信息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或违法手段套利才是核心问题。所以信息披露和统计更重要,需时刻做好申报、备案、交易记录等工作。只有证券从业人员进行有章可循的公开股票买卖,才能真正避免内幕交易。

  还有博友建议,对于规范从业人员炒股行为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是证券相关行业的内部防火墙要建立好信息管理方式,内部操作流程等应有严格的制度并且规范执行。其次是配合违反职业道德的相应管理和处罚应该更加严厉,从而产生威慑力。

  监管常态化

  博友“媚眼的春天”表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阳光化,监管部门的监管常态化也要跟上,完善的监管措施和严厉的监管手段是有效监管不可或缺的。

  博友“郝艺”表示,禁令放开后,监管政策需要持续完善,出台针对证券从业人员公开交易的专项管理规定,新增禁止跨市操纵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制度,让证券从业人员在规范化的市场公平投资。

  有博友建议,一方面要大幅提高对内幕交易和老鼠仓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侦查,尽量减少使用他人账户炒股的行为。

  (记者 李会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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