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应当顺应“1+3”变革
- 发布时间:2015-04-27 02:33: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新“国十条”背景下,保险行业面临多方面的重大变革,归纳起来可以用"1+3"的方面来解释。
“1”是指偿二代的核心监管制度。偿二代是一个风险导向型的资本监管体系,强调风险资本与资产负债的匹配,大大强化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相比以前的制度,偿二代明显精细、更加进步。
“3”是指资产端、产品端和销售端的具体改革。其一资产端的放开,也就是险资运用的问题,目前除了对接货币市场相对滞后,与资本市场的衔接已基本完善。其二是产品费率的市场化,目前传统和万能的费率已经市场化,这个方向上的进展有目共睹。其三,既是寿险业痛之根源,又是寿险业发展之机遇,即销售体制改革的问题,这方面推进则相对落后。
“1+3”的变革代表了中国保险行业的未来方向,保险公司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必须积极顺应和落实改革的各项进展。
针对销售改革落后的问题,过去以个人代理为主的销售方式,带来了客户体验的不佳,造成了国民对于寿险行业整体的不良印象,改革的出路在于直销渠道的拓展。直销的形式多种多样,直销的本质却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对于销售环节的管控,让保险公司直面消费者而不是受制于代理人的信息传递,节省成本的同时也有效地规避委托代理问题的发生。
在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建议建立一套保险公司包括保险资管公司的资产头寸交易制度。当资本不足时,可以向其他公司购买资产头寸,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通过建立类似银行间拆借市场的头寸交易平台,保险公司在既有的负债端管理措施之外,可以直接针对资产端进行灵活调控,丰富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提升了险资利用率,可以成为资本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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