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与投资不匹配
- 发布时间:2015-03-30 04:33: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评价需要与投资相结合
现有的评价针对的是产品过往业绩,但历史业绩无法预示未来。现有的评价主要针对基金产品,且对于主动管理型基金而言,评价的内容仅限于分析基金过往业绩、风险调整收益、波动等指标。但历史业绩表现好的基金未来是否一定能有好的收益呢?各家评级机构通过分析基金过往业绩表现给出评级,投资者购买其中评级高的基金,是否就有高收益?其实并不尽然。
基金管理人是业绩的核心。事实上,对于主动管理型基金而言,其操作配置直接反映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和偏好,因而业绩表现也与基金经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A股市场风格切换频繁,热点主题多变,一方面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风格相对稳定,在变化的市场中,存在短期市场风格与基金经理配置风格背离的可能,只是投资业绩存在波动性;另一方面,我国基金经理变更频繁,2014年有一大波基金经理离职,这些都会对基金业绩产生直接且巨大的影响。
契约因素需要考虑。近年来基金产品发展趋向工具化,以应对投资者细分需求,行业基金就是一个典型。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相同收益的一只行业基金与一只全市场选股的基金,是否具有同样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收益特征?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就是行业基金的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业整体表现,当行业受到市场热捧时,板块整体上涨,其中个股也会不同程度受益,虽然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具有一定行业内选股能力,但相较而言,行业基金获取高业绩相对还是会容易一些;但当行业整体表现低迷时,要在其中选出优质个股,获取较高收益,更考验基金经理投资能力。
过往的研究表明,依靠历史业绩、“数星星”等模式投资基金,业绩并不理想,是否可以考虑改进一下评价维度,让评价的结果向投资靠近?例如,增加从风格方面、管理人等方面进行评价,选出价值、成长风格市场中优秀的、特定行业内表现优秀的以及一些操作均衡灵活,在各类风格、行业热点切换中均有出色表现的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做好相应风险披露,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判断,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风格、行业热点下的优秀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评价对象需要更加全面
由于公募基金披露业绩和持仓数据较为规律齐全,评价机构针对此类产品已经形成一套相对合理有效的研究评价方法,但对于阳光私募及券商集合理财,仅披露业绩数据,但频率并不统一,且不披露持仓情况,还有就是基金公司专户、银行理财产品,更是无从获取相关产品信息,市场对于这些产品的研究也少之又少。
在资产管理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各类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发展非常迅速,基金评价机构应拓宽产品覆盖范围,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投资参考。数据的问题确实是影响评价业务范围拓宽的一个重要阻碍,需要首先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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