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天船舶拟联手破产重整企业巨资造船
- 发布时间:2015-03-05 02:22: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锦
舜天船舶(002608)3月4日晚公告,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于近日就4艘不锈钢化学品船的业务与买方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简称“外合同”)。此外,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于近日签署了《船舶建造合同》(简称“内合同”),合作建造上述4艘不锈钢化学品船以履行外合同。该系列船合计合同金额约9.84亿元人民币。
同外方签9.84亿元船舶合同
根据公告介绍,合同标的为4艘24600DWT不锈钢化学品船,约4000万美元/艘。该4条船的买方分别为注册在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单船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Celsius化学品船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不锈钢化学品船运营管理的公司。目前该公司有6艘19000DWT不锈钢化学品船正在运营。合同期限至2017年。
舜天船舶称,该系列船合计合同金额约9.84亿元人民币(按1美元=6.15元人民币折算),按3年合同期估算,年均合同金额约为3.28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2.68亿元人民币的10.0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该9.84亿元船舶合同能否给舜天船舶业绩带来正面影响尚是未知数。
根据舜天船舶2月28日披露的业绩快报,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3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3.28亿元。对于亏损原因,公司称,一方面,受船舶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船舶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同时船东预付款比例的大幅降低,使得公司所建船舶垫资比例提高,融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
而在1月31日发布的业绩修正公告中,舜天船舶也详述了向下修正业绩的几个原因:一是船舶市场低迷,公司融资成本大幅上升约8000万元至1.8亿元;二是船东未按约接4艘64000吨散货船,导致公司无法确认当期损益约5000万元至8000万元;三是船舶价格始终在低谷徘徊,导致公司对在手船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9000万元至1.5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有分析认为,目前BDI指数仍处于低位,航运和造船双过剩的局面今年仍难缓解。
再度委托破产重整方造船
舜天船舶同时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签署内合同,合作建造上述4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在内合同项下,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收购该船舶,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的主要责任是建造该船舶。
值得注意的是,明德重工目前正在破产重整,申请方正是舜天船舶。由于明德重工财务状况恶化,且对公司负有巨额债务,公司于2014年12月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根据舜天船舶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公司对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的债权合计约为28.05亿元。
舜天船舶此前披露的业绩快报中3.28亿元的亏损尚未考虑明德重工破产重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舜天船舶此前公告,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即公司所付资金全部不能收回的情况下,尽管此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最大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约29.45亿元,从而影响公司利润约29.45亿元。
在4日晚的公告中,舜天船舶表示,本公告所述合同项下,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的合作模式与已发生的船舶建造项目合作模式一致,即公司向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提供船舶建造资金并收购船舶,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负责具体的船舶建造。
明德重工尚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如明德重工破产重整失败而导致其破产清算,则明德重工存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基于上述因素,公司可能面临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因无法履约而须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买方退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二是无法收回本合同项下预付给明德重工的全部款项。即使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成功,也无法避免前述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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