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修订《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2-10 23:30:46 来源:证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适应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会在总结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修订<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7月2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1557
电子邮箱:lizhch@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期货一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