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掀起申报自贸园区潮 备战28项改革事项
- 发布时间:2015-02-04 07: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专家表示,申请自由贸易园区不能一哄而上,同质化趋势将降低效率
近期,地方“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申请第三批自由贸易园区成为热点之一,如陕西、甘肃将申请自贸区定为2015年工作目标。2月3日,最新消息显示,河南省也将加入申报行列。
陕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将继续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积极探索内陆自由贸易新模式。以西安海关获准复制上海自贸区制度为契机,加快构建公平、统一、高效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加工、物流、结算等领域与世界接轨,扎实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园区筹建申报工作。
与国务院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有所不同,去年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至此全国更多地区申报自由贸易园区成为一股潮流。
2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张宁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园区是有区别的,国务院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更多体现在贸易、金融等一揽子政策的尝试,而第二批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根据广东、天津、福建各自的特点来看,未来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侧重有所不同,同时与上海自贸区比较,预计更加侧重进出口贸易这一层面。”
福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强化试验功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管理体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突出对台特色,推动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天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认真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另有研究者称,自上海自贸区设立以后,尤其是去年取得可复制经验以后,地方申请自由贸易园区已经形成一股潮流。“自由贸易园区设立的太多,没有任何意义,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已经在向全国铺开。”
今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已经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取得的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的改革事项达到28项。
“申请自由贸易园区不能一哄而上,随着国家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经验,自由贸易园区的概念应该被淡化。”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太多,其同质化发展趋势将导致自由贸易园区效率下降,各地应因地制宜地复制上海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