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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高送转”须严打

  • 发布时间:2015-02-04 01:56: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万晶

  海润光伏在推出每10股转增20股预案的同时,三家股东大举减持,随后公司预告去年亏损8亿元。“高送转”是否成为掩护减持的烟幕弹?相关股东赶在利空发布前减持是否有内幕交易之嫌?海润光伏近日成为市场关注焦点。另有数家推出高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也出现大股东大规模减持。

  高送转历来是岁末年初股市的热门题材。在高送转方案出炉前后,部分上市公司股价提前反映、大股东借利好减持、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突出。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严打“高送转”幕后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小投资者也需对高送转个股提高警惕。

  作为股本管理手段,“高送转”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不能增加股东的权益,但被部分上市公司用来进行市值管理。近期A股市场违反常态的“高送转”行为增多,多家上市公司推出高达每10股送转15股甚至20股的方案,刺激股价大幅上涨。

  部分上市公司推出的“高送转”方案脱离公司基本面和财务状况。公司虽然业绩不佳,但在大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驱使下推出反常的高送转方案,幕后不乏拉高股价便于相关方减持套现的考虑。统计显示,在41家披露收到股东“高送转”提议的上市公司中,10家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其中3家公司已发布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推出高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几乎都是中小市值公司,且以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为主,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尤其是在限售股已解禁的情况下,更有提议上市公司进行高送转的动力。除公司股东外,部分机构及个人在高送转预案披露前提前大举介入,待方案披露且公司股价拉高后再减持股份,这被市场人士认为涉嫌内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边减持,一边向上市公司提议高送转,这也难免内幕交易的嫌疑。

  如果高送转预案在公布前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公司股价往往会提前反映,待预案公告后,股价容易出现“见光死”,最终高位接盘的是中小投资者。如此内幕交易行为严重干扰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须予以严打。

  高送转幕后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证监会对于“高送转”提出了每单必查内幕交易的要求,从信息披露规范性、事后监督、内幕交易核查等方面多管齐下,严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上证所已将此类选择性、自愿性信息披露及相关二级市场交易纳入重点关注和监管范围。

  利润分配方案属于上市公司自我决策行为,监管机构不能加以限制,因此如何完善信息披露成为当务之急。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分辨上市公司高送转的真实动机,了解大股东的动向。专家建议,大股东作为高送转预案的提议人,应该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应披露在股东大会前是否有减持计划以及具体减持方案。上市公司应披露相关股东提议前后六个月内已经发生和将要进行的特定事项,如限售股解禁、股东减持、股份质押、非公开发行等。同时,对高送转中存在的内幕交易行为,监管机构和交易所需加强信息披露与市场交易监测的联动,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关注股价异动,严打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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