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协同发展:区域政策的新特点
- 发布时间:2015-01-12 00:32: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新一轮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除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之外,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协调发展以及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成为新的三大国家战略。2015年,将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基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逻辑演进,与之相匹配的中国区域发展战略方针、战略内容和实施机制,都将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征。
战略方针上,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可能会遵循“以局部协同发展推进整体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这又包含三个层次:宏观层面,实现政府政策主导的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战略;中观层面,实现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区域集群协同发展;微观层面,推进地区建设主体功能区、经济开发区等内部的协同发展。
战略内容上,将由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到实现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的全面协同发展。
战略实施机制上,将进一步确立市场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的过程中,未来将更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将进一步转变和优化政府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中央政府只在宏观层面发挥协调空间结构、引导生产力布局和统筹区域总体发展等功能,在区域发展政策方面,政府将为各区域提供相对公平一致的区域发展政策和竞争规则,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域倾斜力度,更多地支持欠发达或待发展地区,以保障全国所有地区能够均等地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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