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完成进度滞后
- 发布时间:2014-11-10 00:31:04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早在2012年8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制定了期间的各项减排目标。《规划》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从2011年到2013年的情况来看,部分指标完成的并不好,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对今明两年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一些更具体的要求。
《规划》提到,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而《方案》的要求则为,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目标完成情况也有所差异。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相对滞后,而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则在减排工作方面进展缓慢,新疆在节能和减排方面进度都不尽如人意。
为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发改委建立模型对各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行预测,并与各地年度节能任务逐月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各地预警等级,制作了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地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二级地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三级地区节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2010年以来的预警情况发现,新疆、宁夏、青海、甘肃等西北地区省(自治区)多年来预警等级多为一级,这表明这些地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须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但是截至当前,这些地区的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各地区2014年前三季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照各地“十二五”年均节能任务,前三季度,福建、海南、青海和新疆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
西北地区节能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与当地经济现状不无关系。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产值占到全国60%以上;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和要素限制等原因,尤其是西部地区,更关注经济增长,节能减排工作重视不够。“十二五”以来,一些西部地区新建并开工了大批高耗能项目,目前这些项目产能持续释放,导致这些地区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远高于其他地区,节能减排压力不减。
知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近期发改委约谈了西部地区相关部门,比如宁夏,一些高耗能项目已经建成,但是出于节能减排方面的压力并未开工。有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称,面对经济下行,政策层面可能会有松动,中西部高耗能项目可能会开工,对节能减排带来压力。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强和一系列的战略布局,以及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驱动,加上中西部地区在土地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未来,中西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有望迎来发展。专家建议,不同地区应该实施差异化的节能减排政策,特别是对于中西部一些经济基础薄弱、耗能基数较低的地区。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实施起来难度很大。
实际上,针对不同地区的差别,国家也提出差异性的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比较严重,《方案》就提到,要强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尽可能多削减氮氧化物,力争2014-2015年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年能源消费量2亿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地区和东中部排放量较大地区,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要多做贡献。各省级政府要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出台措施推动多完成节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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