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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经理兼管社保专户惹争议

  • 发布时间:2014-10-23 00:30: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曹乘瑜

  北京某基金公司的一位基金经理“身兼数职”,不仅管理着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还担任该公司的社保组合经理。部分基金人士透露,这并不是个例,由于人手不足,公募基金经理兼任社保组合的现象普遍。社保属于专户,按照常理应当进行个例,然而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未来这种交叉或成为趋势。专家建议,基金公司应定期披露社保组合的净值涨跌幅。

  “双肩挑”现象普遍

  社保组合从2002年开始交给公募基金管理,首批管理人包括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6家基金公司,之后逐渐增加到16家,还包括易方达、招商、国泰、大成、富国工银瑞信、海富通、广发、汇添富和银华。基金人士透露,早期社保组合是交给公募管理,但是从2008年开始,证监会颁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允许公募基金开展1对1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即专户业务。由于专户理财可以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资管服务,因此大部分社保组合的管理开始以专户形式存在。

  有资深基金研究人士表示,专户的本质是私募,无需进行信息披露,由公募基金经理来管理专户,有可能出现“公募为私募抬轿”的情况,并且还难以察觉。一位基金人士介绍,相关的“禁令”早已有之。上述管理办法规定,专户业务与基金公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但是知情人士透露,早期公募基金在社保组合的管理上,还能做到人员隔离,但是随着公募基金产品增加,公募基金人手不够,因此“公募+社保”双肩挑的现象逐渐增多。

  社保组合对人才需求也更苛刻。一位在基金专户部门工作过的基金人士透露,由于社保资格稀缺,95家基金公司中能管理社保的基金公司不到1/4,无论是对基金公司还是基金经理而言,“社保”二字都是光环。因此,基金公司会把最好的投研人员会推荐给社保组合,“至少业绩排名在前1/3。”该人士透露。而公募产品也是基金公司安身立命之所在,优秀人才“双肩挑”的现象也因此更明显。

  公募专户交叉或成趋势

  对于公募基金经理兼管社保组合现象的质疑此前已有过。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方普遍对这一现象默许。

  “人手确实是顾不过来。”上海人士透露,“我们公司也跟监管部门沟通过兼任的问题,未来的趋势是公募和专户以后可以交叉,已经在放开这一块了。”

  记者向业内人士和证监会人士求证时,并没有获得政策落地的确切消息。不过,证监会曾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情况说明》中表示,考虑到目前存在一个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的情况,强调公司应重点对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第十九条),而在这一文件中,并没有禁止公募专户交叉管理。

  上述在基金专户部门工作过的人士表示,实际上,基金经理进行利益输送空间和动力都不足。从空间上说,在目前证监会的大数据下,利益输送越来越难。而公司也会进行严格的监控。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每年对社保组会定期年检,检查内容包括交易行为的合规性等等,要获得社保管理资格不容易,公司也很珍惜这一荣誉,社保规模管理得好还会每三年还会增加一些委托规模。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发现问题,都可能会严重影响到社保管理资格。”该人士说。

  该人士认为,公募基金和社保组合的考核体系不一样,社保组合更考核中长期业绩,且有特殊的比较基准,而且规模不是很大,有时甚至不足10亿元,还不如公募基金的管理费来得快,因此对基金经理而言,没有必要舍公募为社保“抬轿”。

  建议社保组合披露净值数据

  业内人士认为,人员隔离作为防火墙措施,确实不适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而是应当从投研和交易等环节入手,加强隔离。一位基金人士表示,“社保组合属于机构投资者,要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提升价值投资的影响力,也需要尽快形成相关的规章制度。”

  济安金信公司副总经理、基金评价中心总经理王群航建议,鉴于社保组合背后也是老百姓的资产,与公募类似,因此建议基金公司有选择地定期披露旗下社保组合的信息,例如仅公开净值增长信息,这样可以逃避利益输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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