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企业开展国企改革试点
- 发布时间:2014-10-22 02:56: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刘丽靓
中国证券报记者21日获悉,青海省国资委选择四家省属出资企业开展国企改革的“四项改革”试点。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近日下发的相关通知,将在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实现企业整体上市;在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探索和破解省属出资企业改革难题的做法和经验。
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此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将多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造。在出资企业中,除资本经营类公司外,二、三级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股权多元化。引进央企、大型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通过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规范上市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力争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出资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对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及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以及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员工持股形式,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青海省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形态。发挥国有企业控股公司资源整合平台作用,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支持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战略投资和创新发展,增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能力。积极推进资产资源资本化,支持企业以国有划拨土地草场、矿产资源使用权等作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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