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受益者
- 发布时间:2014-10-14 00:30:3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高改芳
9月份的齐齐哈尔,已经进入收获季节。玉米地、水稻田一眼望不到头。偶尔,你会在田间看见水稻收割机,机器过处,水稻杆一排排整齐地倒在田间。十几分钟,一亩地就收割得差不多了。稻粒收满之后,收割机把稻粒倾倒在等在田边的卡车里运走。
机械化大生产如此迅猛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一位家乡还有农田的同行者感叹道,“我们那里还是人力为主啊。割这么多水稻,大概要一天时间。”
当笔者再看到几十米高的粮食烘干塔、储粮仓,以及全部自动化的成品粮分拣、包装流程后,更是惊讶于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竟如此之高!
“全国大粮仓,首数黑龙江”。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调出量、商品量居全国之首,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区。
惊异之余,笔者也觉得有点意外——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这样的全国粮食生产基地,银行对农业企业发放了信用贷款,在当地还是一大新闻。金融资源在农业领域竟是如此稀缺。
这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种地难赚钱。
一位家乡还有田地的朋友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他家现在还有20多亩水稻田,一年一季。一亩的产量1300-1400斤,这已经是风调雨顺,没有虫害的收成了。每斤按1.30元计算,一亩收入1800元左右。农药支出,一年从头到尾算60元/亩;大概一亩地一年要施2次化肥,合计大概100元/次,化肥支出就是200元/亩;买种子,每亩地1.5斤-2斤,大概40元;水利灌溉,每亩地的水费成本大约100元。如果再算上人工成本、机器成本……所以基本上,20亩地一年的净利润也就1.5万元左右。如果遭遇灾害,那么净利润立即减少过半。也正因为农民种田赚不到钱,只好到城市来打工。
可见,一旦有企业资本介入或农村能人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在利益的驱动下便有土地流转的愿望。
河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张冬平指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应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完全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农业生产作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土地主要承担着生产功能。二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在城市打工,务农时间较短,成为兼业农民,由于户籍制度限制和就业的不稳定性,他们对土地仍有较强的依赖性,土地承担着保障功能。三是家庭主要成员常年在外工作,已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已经成为城市居民。
对土地生产功能比较重视的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土地流转意愿会比较弱。对于这一类农户,应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通过合作社的形式使农民承包地的经营权进行流转;对土地保障功能比较重视的农户,并不依赖土地的生产能力,有土地经营权流转意愿,对于这类农民应鼓励他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或入股的方式实现土地流转;而对土地财产功能比较重视的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则相对较低,土地经营权流转意愿会比较强,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其土地承包权的转让。
即便笔者参观的已经承包了十几万亩田地的惠光集团,其负责人都说,种这么多地,如果不掌握最后的收储环节,对粮食价格说了不算,都很难赚钱。
所以,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希望走“从田间到舌尖”的产业链模式,掌握定价权。在这个过程中,农业贷款不可或缺。针对这部分需求,相关部门应当加紧土地确权工作,让农民手中有标准化的经营承包证,把农民拥有的“不动产”变成发展农业生产的“活钱”。同时完善土地确权、流转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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