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8-29 23:31:38 来源:证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基金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实践,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 年6月16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1446
电子邮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基金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