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督促排查“首付贷”
- 发布时间:2016-05-11 05:32:48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银行密集吃罚单
广州日报讯 (记者耿旭静)近日,各地银监局纷纷开罚单,除了涉及票据违规、违规收费等,消费贷违规挪作“首付”赫然在列。昨天,广东银监局发文督促辖内消费金融公司开展“首付贷”排查工作,目前暂未发现将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用于“首付贷”的情况。
深圳银监局公布了一批罚单:佛山一家银行因收费服务质价不符被罚没10.1万元,深圳一家分行因循环额度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被挪用做个人住房按揭首付被罚40万元。
记者获悉,在严打“首付贷”的氛围下,各银行严控杠杆比率,杜绝“首付贷”。经了解,深圳该分行2015年7月受理了两笔循环额度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的申请,但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履行,擅自将资金挪用作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相关借款人已于当年8月1日和8月7日将被挪用的贷款本金结清,该分行也严格终止了其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循环额度,信用贷款合同不再有效。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将信用贷挪作住房首付属客户个人行为,并不是银行开发了首付贷业务。如何监管个人信用贷款去向是摆在银行面前的课题。处罚将有利于银行业加强监管,避免信用贷再流入楼市。”
据悉,今年3月,央行已明确禁止网贷行业从事首付贷业务。上海、深圳、北京、广州等也相继叫停首付贷。对于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为个人按揭首付贷款的行为,银监局一直都有政策规定,禁止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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