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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非法集资的“马甲”

  • 发布时间:2016-04-28 08:31:57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段时间以来,“理财平台”接连曝出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几起大案已被公安机关定性为非法集资。大案频发、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已成为非法集资的新特点。投资者为何频陷非法集资陷阱?非法集资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记者在案发比较集中的北上广等地进行了追踪调查。

  数字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27日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案件高位攀升。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

  手法

  先“画饼” 再“造势”

  广州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尽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披着各式“马甲”,但万变不离其宗。

  先秀“画饼”。以新近查处的上海中晋资产非法集资案为例。2012年起,“中晋系”先后注册50余家子公司,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其中一款年化收益率甚至高达40%。再秀“造势”。为显示“雄厚实力”,“中晋系”不仅冠名赞助上海某卫视相亲节目“相约星期六”,找来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赁的办公场所不少是地标性的高档商务楼。

  背后

  抱侥幸心理投入易受骗

  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团伙实施作案的目标群体多为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群体。“以前非法集资案件嫌疑人往往说年收益,但从最近办理的案件看,有向投入少、看似回报低的方向发展,增加了迷惑性。”玄武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闫雪松说:“有一些老人是带着侥幸甚至赌博心态参与的,调查中有一位老人说,自己感觉可能是骗局,但认为能赶在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前全身而退,还是能赚到钱的。”

  提醒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

  公安部门提示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如果一时无法判断,可参考以下提示: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看主体身份是否合法、真实;三是如遇到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四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五是对亲朋好友推荐的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审慎决策,防止自己成为“下线”。

  盘点

  非法集资骗术有哪些?

  【没有明确标的虚拟理财】

  “月收益30%”“1万元一年变23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此类虚拟理财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P2P平台编造项目融资】

  不久前曝出的“e租宝”案,非法集资达500多亿元、涉及约90万名投资人。此类非法集资案通过P2P平台虚构投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相关联企业融资。

  【打“养老”旗号诱老年人加盟】

  2015年,一家名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国内多地借“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诱使许多老人参与,最终却“人去楼空”。

  【号称内购VIP实则房企变相融资】

  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

  目前,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地方交易场所包装理财产品向公众出售】

  有的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资。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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