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先降费率 企业每年将减负逾千亿元
- 发布时间:2016-04-21 09:27:2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月份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受减负政策影响最大的将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初创型企业,企业运营成本将降低,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
日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将迎来阶段性的降低。
具体看,在养老保险方面,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在失业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这次降社保费率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帮助困难企减负;第二,从客观看,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率比较高。”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前院长陈诗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为何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采取“阶段性”的方式,主要是考虑到两点。一方面,社会保险要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时期,积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就业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挑战。
在4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务院这次决定阶段性地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预计会显著地降低企业成本。
根据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地区,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至1个百分点进行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元至600亿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后降低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对于这次降费率将惠及哪些企业,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认为,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地区,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因此,对于这些地方企业将享受政策红利。而受减负政策影响最大的将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初创型企业,企业运营成本将降低,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孙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