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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等纳入门诊大病

  • 发布时间:2016-04-21 06:32:3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庄瑞玉)从4月15日起,我市可享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增加至14种。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新增七种病种可享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艾滋病等。

  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精神分裂症等7类疾病门诊专科治疗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1)精神分裂症门诊专科治疗;(2)分裂情感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3)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门诊专科治疗;(4)双相(情感)障碍门诊专科治疗;(5)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6)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7)艾滋病门诊专科治疗。

  门诊大病认定的申办程序很简单,参保人只需携带相关疾病申请资料,前往本市指定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处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20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门诊就医时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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