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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

  • 发布时间:2016-04-19 07:13: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 璁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金三角”地区,当前该地区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罂粟种植面积虽较上世纪90年代高峰时期大幅下降,但所产海洛因仍主要贩入我国;同时,该地区合成毒品产量大幅增加,对我渗透不断加剧。

  中国政府历来坚持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国际和区域禁毒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方积极发挥地缘大国作用,引领各方多边与双边结合,缉毒执法、替代发展、人员培训等多措并举,不断丰富次区域禁毒合作内容,为解决“金三角”地区毒品问题作出不懈努力。

  ——深化和拓展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机制和双边禁毒合作机制,合作层次不断加深,领域不断拓展

  1993年,为在“金三角”地区及周边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开展更加有效的禁毒国际合作,遏制该地区的毒品蔓延和发展,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心共同签署《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

  1995年5月,第一届MOU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接纳越南和柬埔寨为签字国,并通过《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确定以联合国援助禁毒合作项目的形式开展区域合作。MOU机制是世界上较早成立的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是世界上第一个次区域禁毒合作行动计划。

  近年来,中国政府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在联合国三个禁毒国际公约及MOU机制框架下,与MOU各签约方通力协作,并肩作战。MOU伙伴关系行动计划开展20年来,中方始终积极支持、参与各项磋商和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框架下的项目实施,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在次区域执法和减少毒品需求等各类禁毒项目设计、更新、实施方面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主导和承办UNODC亚太地区中心组织的东南亚地区苯丙胺类毒品成瘾治疗康复、昆曼公路贩毒风险评估、湄公河毒品贩运形势评估调查等项目和研讨;我国政府对UNODC禁毒捐资额度从2007年前的每年4万美元增加至目前的每年100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次区域禁毒合作项目,以政治意愿和务实行动为MOU机制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双边层面,我国不断加强与老、缅、泰、越、柬等次区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分别与老、缅、泰、越、柬中央禁毒部门开展定期双边会晤和经验交流,规划优先合作事项,涉毒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机制日趋成熟,边境禁毒执法合作取得务实进展,中老、中缅、中越已建成8个边境联络官办公室并初见成效。

  ——加强情报线索交流、案件侦办、联合扫毒行动等执法合作,打击跨国涉毒犯罪取得重大进展

  近年来,我国禁毒执法部门不断加强与老、缅、泰、越、柬等国在涉毒情报信息线索交流、案件侦办、控制下交付、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以及追逃、移交等禁毒执法领域的务实合作,情报线索核查机制不断完善,边境联合扫毒行动常态化开展,联合破获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制贩毒品大案,抓获境内外大毒枭上百名,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和地区安全稳定。

  2012年,中国“10·5”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努力,查清了湄公河中国货船遇袭案全部案情,抓获了主要案犯,彻底摧毁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其间,中国与老挝、缅甸、泰国警方跨境联合办案、抓捕,并在联合审讯、调查取证和外国证人来华出庭等方面开展了务实执法、司法合作,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尊严,也为四国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机制,提升四国执法合作水平,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改善该流域治安状况,增强沿岸人民安全感,中方倡导并促成2013年首届中老缅泰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的“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取得丰硕成果。2015年1月12日至3月12日,中方又积极推动并与各方联合开展第二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及其延长期行动,行动期间,四国共破获涉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89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64名,缴获冰毒片剂1亿片、冰毒晶体0.5吨、海洛因1.3吨、易制毒化学品约295.5吨。

  针对中越边境毒品问题突出现状,2014年起,中越禁毒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2015年第二届联合扫毒行动期间,两国缉毒执法部门已破获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案件2688起,抓获嫌疑人3256名,缴获毒品3911.9公斤,传递互涉情报线索29条。

  ——加强执法培训和援助等交流,积极开展务实高效的禁毒合作

  中国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老、缅等“金三角”地区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执法能力,为深入开展国际禁毒执法合作奠定基础,为构筑我周边战略安全屏障、发展同周边发展中国家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积累资源。

  2002年起,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云南警官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广西警察学院等为老、缅、越、柬等国培训禁毒执法官员1200余人次,其中相当多的受训学员已成为所在国家禁毒执法机构的业务骨干力量。

  为支持老、缅禁毒工作,协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中国政府于2006年和2008年两次向缅甸提供共计2万吨大米的无偿援助;向老挝援助60万美元建设乌多姆塞戒毒康复中心,提供价值60万元人民币的戒毒药品,并为其培训6名戒毒康复医护人员。

  ——深入推进境外除源战略,进一步减轻“金三角”地区毒品危害

  在加大堵截毒品入境力度的同时,中国政府积极与缅、老政府开展罂粟替代发展和卫星遥感监测罂粟种植等领域合作,为减少“金三角”地区毒品对世界的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与缅、老政府合作,对潜在罂粟种植区域进行卫星遥感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组织开展联合实地踏查、核实和铲除。同时,我们向缅、老北部传统罂粟种植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和产业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并出台财政、金融、出入境等多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到缅、老北部发展替代产业。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缅、老北部累计投资人民币16亿余元,目前实施替代种植面积已达350万亩,涉及橡胶、香蕉、玉米、水稻等40多种粮经作物。在缅、老两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金三角”地区毒品形势正在发生明显好转,当地民众经济收入水平也得到提高,对毒品经济的依赖程度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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