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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11部门共用执勤用车

  • 发布时间:2016-04-18 02:31:1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公车没有了,改为每月给1000多元交通补贴。”4月11日,骑自行车上班的周处长,精神抖擞地走进武汉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他说,骑车上班,不仅锻炼身体,又绿色环保。

  封存车辆等待拍卖

  今年4月1日起,湖北武汉市直党政机关正式启动封车。当天早上7点,记者看到,一辆黑色小车驶入位于武汉市委机关大院旁边的解放公园路交会处的停车场。司机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纸贴在挡风玻璃上。上面写着:车辆封存,请勿触碰。落款:市委办公厅行政处。

  40多辆车被整齐排列停放在一片空地上,在此等待着中介机构资产评估并拍卖。

  记者从武汉市车改办获悉,武汉市“四大家”、市车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以及市商务局、统计局等市直党政机关,已在车改首日完成封车。

  武汉市商务局车队卢队长过去负责调度52辆公务用车,服务市商务局、招商局及下属二级单位,车改后保留下来11辆。1日下午5时45分,他一一核对52辆车的钥匙、行车证、保险卡等证件,并分别按车牌号放进纸袋,锁进柜子,等待核验查收。

  “监察部门刚过来给每辆车拍了照,如果没有公务用车申请单,保安是绝对不会放行车辆出门的。”卢队长告诉记者。

  公务用车申请单上有“起止地点”一栏,必须附带参会通知。卢队长说,如果多人参会地点在同一条线路上,大家就拼车出行。

  记者在市商务局的院子里数了数,现有车辆信息汇总表上的公车一辆不少,将院子停得满满当当。

  武汉市发改委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该部门3月31日下班就开始封车了。他边说边拿出手机点开打车软件,“现在上下班靠它了”。

  参与车改工作的武汉市发改委副主任熊战勋说,“武汉市级近90家参改单位,预计拍卖公车2000辆。目前,我们已确定公车拍卖的评估和拍卖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其中,评估公司有2家,拍卖公司有4家”。

  按照车改方案,武汉首场公车拍卖将于4月中下旬进行。处置公车所得收入,扣除税费后将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交通相关支出下降

  熊战勋介绍,武汉市公车改革涉及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了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据了解,武汉车改后,将对相关参改人员发放交通补贴。武汉市公务交通补贴具体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局级每人每月15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交通补贴是改革性补贴,将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参改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此外,武汉市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据了解,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是7个中心城区,超出此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计。

  根据改革方案,“初步估算,改革后全市公车数量将减少50%以上,每年可节约公务出行开支8.66%。”熊战勋说。据介绍,去年,武汉市直单位公车保有量为4000多辆。公开信息显示,历年公车开支超2亿元,如2011年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达2.39亿元,2013年为2.25亿元。2014年开始,市级单位大多未采购新车。据武汉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估算,一辆公务车的年运行成本至少3万元,加上司机工资、福利及保养、维修费用,大多超过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采取发放交通补贴的办法,可以将相关支出降低到一半以下的水平。

  建立平台保障用车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实行公车改革后,质监、安监、物价、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保、城管、水务、国土规划、城乡建设等11个职能部门,有执法用车需要,但根据车改政策,不能保留公车,将共用40辆综合执法执勤车辆。

  熊战勋介绍,武汉市已建立市、区两级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为其提供用车。市级、区级平台车辆数分别为40辆、24辆。具体来说,是以原来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扣除其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数)为基数,市级执法执勤部门保留60%,区级及以下单位保留70%。如果有单位超过保留比例,将按照每辆每年6万元标准,扣减单位公务交通补贴费;如果有单位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则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改办相关人士说,相比以前车辆分散在各单位,综合用车平台让车辆利用率提高不少,也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用车公车私用的现象。今年清明节假期,武汉市相关部门对市直单位进行暗访,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未来,他们将坚持每月暗访,一旦发现将严格处理。

  武汉市统计局一位公务员认为,车改后各个单位车辆大幅减少,单位公务用车尚不够,没有了公车私用的基础。

  在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外事及政务接待用车等方面,武汉市也制定了具体的公车保留范围及标准。比如,专门承担机要交通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可以保留现有的机要交通车辆;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保留车型以中巴车为主。

  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车改后,武汉市会根据保留公务用车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下,使现有司勤人员竞聘上岗。

  其他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将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置。如果这类司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岗。

  对于订立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司勤人员,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约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没有订立合同的司勤人员,也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车改是深得民心的好事情,大家对改革早有心理准备,也比较支持。”武汉市直单位普通公务员何先生说,公车改革不是一次简单的新规,重要的是贵在坚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认为,在公车改革过程中,要谨防“一边车补照拿,一边公车照用”的现象。对于开展公车改革的单位来说,要堵住某些人钻空子的漏洞,还需严格执行武汉市公车改革明令,防止“车轮上的腐败”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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