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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不可“任性”

  • 发布时间:2016-04-15 08:32:23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萧清

  自融自担、遭遇挤兑、停业跑路……近期,网贷平台(P2P)事件频频、问题重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权威媒体报道,深圳市公安部门日前正撒开大网摸底P2P,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以前,只有P2P发生兑付风险或恶性跑路事件时,公安机构才会介入。据了解,这次行动所搜集的信息远远超出了平台交易性指标,已深入到安全性指标的方方面面,比如会计账簿、凭证保管责任人、平台维护技术人员、第三方支付合作公司及关联账号、平台服务器供应商名称等。

  其实,随着去年P2P网贷“跑路”有所增加,整肃的警笛已经鸣响,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P2P平台绝对不能触碰的12条“红线”,其中包括自融、众筹等业务。然而,一些P2P对此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今年以来,问题平台数量不仅有所上升,更有知名企业因扩张或美其名曰“为企业输血”,也深陷此漩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金融创新本是好事,可成就诚信、良性的投资环境。但有些P2P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幌子,却做出严重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坏事。对此,国家岂能袖手旁观。

  依笔者之见,执法部门主动监测调查,一方面凸显监管“待升级”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昭示决策层“刮骨疗伤”的决心。野蛮生长了三年多的P2P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守规矩的成员终要为其“任性”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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