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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精油卖上万 美容院诈骗350万老板获刑10年

  • 发布时间:2016-04-06 07:37:0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黄晓宇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男子赵某盘下一家位于海淀区的美容院,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赵某与美容院院长冯某、技师贾某、许某、李某等五人,以忽悠老人身体有病为由,诈骗多人350余万元,购买其所谓的“服务项目”,其中老太蒋某一人就被骗走近26万元。后经被害人报案,赵某等人被民警抓获。近日,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4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技师

  业绩3万以内提成10%,高于3万提成15%

  院长

  按本月总业绩5%提成

  精油

  进货价20-200元,骗客户最便宜的1万,好的要几万元

  骗术揭秘

  1 招呼免费体验足疗

  2 称老人身体有病,借机推销万元精油

  3 假意打折

  4 假装刷自己银行卡,骗称垫付费用,再陪客人去取钱

  指控:忽悠客户有病 检方指巨额诈骗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间,五人在海淀区智慧大厦二层204B兰蔻·慧之美美容连锁店内,谎称被害人梁某(男,64岁)、蒋某(女,74岁)等人身体患有疾病,可通过脏腑调理、淋巴排毒、经络保健等服务项目达到治疗效果,骗取钱财355万余元。

  经被害人报案,五人被民警抓获归案,后赵某在其家属协助下退赔被害人41万余元,其余赃款尚未退赔。公诉机关认为,五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赵某、冯某系主犯,贾某、许某、李某系从犯。

  供述:店面技师无资质 20元精油万元卖

  庭审中,五人集体翻供,均不认罪。不过根据赵某所作供述,2013年5月他买下了这家美容院,自己担任经理,冯某是院长,贾某、许某、李某是技师。赵某交代说,不仅美容院没有营业执照,技师也是他通过网上或朋友介绍招来的,均没有行医执照。

  “接待客人之后,技师负责给客户按摩,谎称客户有淋巴结、心肌缺血之类的老年病,然后向客户推销服务和产品,直到客户交钱。”赵某说,一般老年人身体或多或少都有问题,都会觉得不舒服,员工就说全身经络按摩可以疏通全身,增强身体素质。

  赵某称,干这行的都这么做,他觉得这就是挣钱的方法而已。“做项目用的精油进货价最贵的不超过200元一瓶,最便宜的20元一瓶,但向客户介绍时说最低的价格1万多,好的都是几万。”赵某承认,这些精油有的是不合格产品。

  骗人:高额提成刺激 为骗人专学“话术”

  院长冯某则在公安机关供述称,美容院会在商场门口专门挑中老年人推销做免费足疗体验,拉到店里后,技师就通过“话术”套这些老年人的话,说他们身体里有毛病,然后归结到淋巴或者脏腑的问题,等老年人听进去后,就推销店里精油按摩等服务。

  “因为店里的定价特别高,有的客户不愿意办,这时候技师会替客户说话,例如‘大妈不容易什么的’,我就会说那就打个折吧。”冯某说,这些项目是否有效果自己不知道。“之所以说客户身体有毛病,就是想骗这些大爷大妈在店里办卡消费。”

  冯某称,店里的技师每月业绩低于3万元提成10%,高于3万元的提成15%。而自己的提成是本月店里总业绩的5%。“月初店里开会,我和经理也会对技师培训,教那套‘话术’,并设计好骗客户办卡的流程。”冯某称,有时为了骗钱,有的客户没带钱,她和技师就用自己的银行卡假装刷一下,骗客户已经垫付,之后利用老人心软,让技师陪客户立刻到银行取钱。

  判决:超民事欺诈范畴 主犯一审获刑10年

  对于五人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认为,尽管五被告人均当庭翻供,但结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稳定的有罪供述、多名被害人的陈述等证据,足以证实五人在无营业资质的情况下,存在编造虚假的从医背景和医师身份,谎称被害人患有疾病,并推荐所谓的治疗项目的事实,方式和手段已经明显超过了民事欺诈的范畴,具有明显的以诈骗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主观故意。

  另外,五人诈骗的绝大部分对象均为中老年人,而中老年人由于其自身健康原因,辨识能力较差,更容易轻信上述被告人的虚假宣传和承诺,故其正是抓住了中老年人急于治疗所谓疾病的心理,哄骗被害人购买价格畸高的所谓服务项目,骗取被害人钱款。因此,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对上述辩护意见未予采纳。

  故此,海淀法院一审判处赵某、冯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许某有期徒刑5年,而李某、贾某也分别获刑4年6个月和4年。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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