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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排污权交易额占全省26%

  • 发布时间:2016-03-24 08:31:17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静云)23日,笔者从沙县环保局获悉,截至2月底,沙县已完成排污权交易额3895万元,占全省的26%。

  排污要花钱,减排却能挣钱。沙县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去年4月,成立沙县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的杠杆作用,合理利用排污权,由企业出售、抵押或租赁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实现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为中小企业盘活排污权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核定排污权、盘清企业存量是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沙县落实企业可交易排污权量,盘活富余排污权,目前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沙县造纸行业已审核通过排污权化学需氧量4994.2吨、氨氮334.9吨、二氧化硫2258.94吨、氮氧化物1452.1吨,其中可交易排污权化学需氧量3194.4吨、氨氮174.7吨、二氧化硫285.14吨。在此基础上,企业通过出让富余排污权,既减缓了企业资金压力,又能提高企业实施污染减排的积极性。

  除了交易,排污权还可抵押贷款或租赁,为中小微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沙县积极协助企业将获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目前,在县环保局协调下,沙县农业银行已试点开展排污许可证质押贷款业务,已有沙县五丰农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利用排污许可证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2700万元。

  排污权交易增强了企业减排治污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减排”为“我要减排”。2014年,沙县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二五”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去年,全县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度减排11.5%,氨氮减排7%,二氧化硫减排3%,氮氧化物减排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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