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非法经营疫苗流向
- 发布时间:2016-03-24 05:13:0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吉蕾蕾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称,在听取了涉案药品的生产企业关于产品流向自查情况的汇报后,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初步确认部分上下线线索人员身份。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目前初步确认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中部分人员的身份:上线第82号牛自信为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5号李留柱为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15号王忠林为贵州城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4号张磊为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78号张勇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号郑健为安徽颐华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10号毛晓琴为兰州华卫药品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上线第81号单二联为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7号张昱为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92号为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16号高英祥为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下线第131号王康友为陕西邦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
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多条线索还指向山东鲁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表明上述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涉案疫苗都是正规企业的产品,产品本身是合格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在23日上午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分论坛回应山东疫苗案时称,这次非法经营疫苗案的核心问题是疫苗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脱离了冷链,这会造成疫苗效力减低,达不到预防疾病的效果。
为尽快查清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联合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当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当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同时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目前,我国疫苗流通过程中确实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吴浈表示,三部委联合办案,一定会彻查案件,并且已经逐步公布涉案的上下游人员和企业,接下来将对这些涉案方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度调查,在查实之后,将对疫苗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不管是涉及到单位、个人、企业还是机构,“涉及到哪里处理哪里,涉及到谁处理谁”。
同时,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相关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彻底查清产品的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惩处。调查结果于3月26日前上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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