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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妖股还需完善信披制度

  • 发布时间:2016-03-14 02:30:55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一周谈

  山水文化无疑是最近市场上的一只“妖股”。在1月29日到2月17日的9个交易日里,尽管A股市场大盘走势维艰,但山水文化的股价却如坐上火箭一般地实现了翻番走势。

  股票成“妖”的背后必有蹊跷,山水文化也不例外。在山水文化股价暴涨的背后,是数位自然人股东的集中交易,净买入金额巨大。其中自然人钟安升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已达到5.45%,构成举牌

  为此,这几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遭到上交所的接连追问。刚开始,面对上交所的监管函,钟安升明确表示,在此次购入山水文化过程中并无一致行动人。最后,在上交所提供的确凿证据面前,钟安升不得不承认存在一致行动人。为此, 5位股东分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应该说,在这起追查山水文化神秘举牌人事件中,上交所的穷追猛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不是上交所的一查到底,面对钟安升之前的声辩,或许几位自然人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身份就会被隐瞒。这样,山水文化大股东或许变更了,市场都不知晓。因此,钟安升等几位自然人股东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是明显的,其情节也是恶劣的,影响也十分严重。证监会因此介入调查,实属必要。

  但能调查出怎样一个结果来,却是市场非常关心的事情。我们相信,证监会将会对5位自然人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但是,证监会对5位自然人股东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下能作出怎样的处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上交所的穷追不舍,加上证监会的介入调查,最终又只是 “皮鞭轻轻落下”,那么这种监管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而监管的结果对当事人及后来者都不会有震慑作用。

  因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对于钟安升等自然人股东的处罚又极有可能是60万元封顶了。对于5位自然人股东来说,这样的处罚最多只能算是挠痒痒而已。

  山水文化举牌人事件是对目前A股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一次拷问。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包括近年来一直备战的注册制也是强调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但面对60万元封顶的处罚,这又如何能保证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呢?

  因此,对于山水文化举牌事件,未来信披的管理和处罚措施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也需要更大的震慑力。对于目前的A股市场来说,没有比尽快修改并完善 《证券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更重要的事情了。否则,即便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捉放曹”而已。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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