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煤炭钢铁系统共180万下岗职工待安置
- 发布时间:2016-02-29 11:08:00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介绍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
会上有记者提问:尹部长,您刚才提到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下岗职工,对于这部分职工的数量您有没有把握?另外会采取哪些措施促进他们的再就业?谢谢。
尹蔚民:刚才我已经说到,化解过剩产能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做好职工的安置又是关键之举。围绕着如何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国务院近期作出了部署,下发了相关的文件,这是一个“组合拳”,包括“1+8”个配套的文件。其中一个文件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就是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意见。在这个文件中,我们明确了职工安置一些基本的原则、安置的渠道、工作的要求,总的考虑还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
具体的安置渠道,我们明确了四个方面:第一方面,鼓励企业挖掘现有潜力,在本企业内部来安置职工,也就是说企业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能让分流出来的职工在本企业继续就业。第二方面,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需要离开本企业的职工,我们启动就业扶持计划,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出组合拳,帮助职工能够尽快就业和创业。第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内部退养,也就是说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可以实行内部退养。第四方面,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在这个过程中,在资金、政策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给予支持。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个亿,是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的安置。同时,我们的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也要予以相应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会妥善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我们还明确了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每一个企业职工安置的方案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就是说职工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安置,而且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来。各地前一段时间在这些方面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我们也会及时地加以推广。
关于刚才记者提到的安置下岗职工分流的具体人数到底有多少,现在以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作为这次化解产能过剩的切入点开始做,对这两个行业做了初步的统计,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大约共涉及到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我们还是非常有信心的,虽然这项工作非常难,但在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