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热点聚焦】稳价格 强监督 促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2-29 05:32:39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沈丽莉 实习生陈瑞雪

  近年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下,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价费改革,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调控助推经济稳增长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必依”。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我省强化价格调控机制,为全省经济稳增长低通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全省GDP年均增长了10.5%,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平均上涨3.2%,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局面。

  良好的措施效果必须有强大的行动后盾作为支撑。

  2011年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我省及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提高全省城乡低收入保障标准提供依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自2012年在我省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来,我省累计征收基金12.52亿元,在我省范围内扶持建设了760个蔬菜肉食直销店、19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27.6万吨冷库,建立了对猪牛羊肉、食盐、淡季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投放机制,对全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稳定物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利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在蔬菜肉食直销店投放“一元菜”、“特价菜”和“特价肉”,受到市民的普遍赞誉。

  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稳定市场价格同样刻不容缓。

  ——2011年舟曲突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东乡发生特大滑坡地质灾害,为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对灾后重建主要物资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岷县漳县地震发生后,启动了价格预警监测预案,对灾区生活必需品价格实施日报告制度,对灾区重建所需的钢材、水泥等物资价格进行应急监测,确保了灾区重建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2012年初,对靖远、窑街、华亭三大煤业集团电煤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相关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

  ——2014年4月,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省市县价格部门及时出动,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趁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突出民生促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天大地大百姓的事最大”,接地气就是价格改革的最大特点,加强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天然气、药品价格等的改革则成为重中之重。

  五年来,我省完成了国家三部委提出的在“十二五”末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地表水每立方米0.2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5元的改革目标要求,在全省14个市州全部开征了水资源费;根据不同行业用水特点实行分类水价,探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目前16个设市城市基本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五年来,我省开展直购电交易,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2012年全面实行了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实施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合计完成交易电量260亿千瓦时,位于全国前列;稳步推进销售电价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减少销售电价类别,并对涉及民生的污水处理、自来水等生产用电类别进行了调整。

  简化天然气分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规范了管道天然气价格,建立了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14个通气城市已全部实行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建立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取消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实行了药品零差率。

  “十二五”期间,我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对涉企、检验检测认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社会团体、小微企业等领域开展了收费专项治理,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取消了中省两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75项,停征免征了139项(次),降低了46项收费标准。

  简政放权推进价格决策科学民主化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放开了23个部门的61项价格审批事项,下放市县级管理35项,承接国家下放的2项;省管服务价格由76项减少到17项,减少了77.63%。省级政府定价涉企服务价格由40项减为15项,减少62.50%;特别是2015年,缩减政府定价范围达70%;全部取消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

  分级管理,各个部门才会有所约束,才能够相互监督;加强价格监管,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才能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全省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累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000多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08亿元,其中:退还用户和消费者金额0.79亿元,没收违法所得0.89亿元,罚款0.4亿元。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上学贵”等突出问题,先后连续开展了涉农、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旅游业价格行为、通信资费等多项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畅通了企业和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着力营造和谐价格环境。

  为适应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持续推进依法治价,我省先后于2012年和2015年两次提请省人大进行了《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及时修订了《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制订了《甘肃省成本监审目录》,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城镇天然气、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办法;起草了《甘肃省价格预警监测规定》,修订完善了《甘肃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

  严格的法治建设,规范的市场机制,完备的惠民政策促进了我省的经济稳定发展,普惠了广大人民群众,并为我省进入“十三五”打下良好的基础。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