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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取消“豪宅”征税标准

  • 发布时间:2016-02-23 16:29:29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萌、通讯员俞军、张明星)调控楼市一记“大招”——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昨日生效。

  该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处长虞诗龙介绍,优惠税政有两个最大变化:一是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套房、二套房均可按优惠税率缴税;二是享受优惠税率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不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取消豪宅划型大户型受益

  2005年,武汉市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其后几经调整。去年7月27日起,武汉执行新一轮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小区容积率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上述两个条件有任一不符合,则为非普通住房(俗称“豪宅”)。

  长期以来,针对豪宅一直征收较高档次的契税和营业税。新政前,购第一套是豪宅的,或购第二套房(无论是否豪宅)均需按3%缴纳契税。而新政后,是否为豪宅不再作为计税依据,转为以90平方米为界。90平方米以上的第一套、第二套税率分别降为1.5%和2%。

  昨天前来办证的市民杨先生是税收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他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位于汉口竹叶苑,面积219平方米。按新政,缴纳的契税为8463元,比老政策少了一半。

  此外,老政策中,办证满2年的非普通住房交易时,需按买卖差价缴纳营业税。而新政规定,办证满2年,无论是否普通住房均可免征营业税。

  是否享受优惠税率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

  税收新政22日执行,此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办证的房屋怎么办?该市地税局解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享受优惠税率的时间,即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只要是2月22日(含)以后办证申报的,均按新政办理。

  此前,武汉一直执行的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此政策变化前买房但未办证的市民这次也可享受到政策红利。

  去年,武汉市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约22万套,按交房办证一般在一年后匡算,新的执行节点将惠及至少22万户。

  心理预期变化影响预计在半年后显现

  江岸区地税局驻市房管局办税窗口统计,由于是元宵节,昨日办理房屋交易41笔,比平日还有减少,新政效果尚未显现。

  房地产人士分析,去库存已成为当前楼市政策总基调,但武汉楼市存量并不高,按现有速度,8个月可销完,仍处于健康范围。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促进改善性住房消费,减轻交易成本,对楼市影响几何仍待观察。

  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叶学平判断,政策影响一般在半年后显现。契税和营业税的降低,相对于房屋总价而言占比不大,主要是对购房人心理预期起作用。

  武汉市个人房产交易新老税政对照表

  税种 项目 房型 老政策 新政策

  契税第一套90平方米以下(含) 1%(税率,下同) 1%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 1.5

  1.5

  144平方米以上 3%

  第二套90平方米以下(含)

  3%1%

  90平方米以上 2%

  第三套及以上 不区分面积 3% 3%营业税办证不足两年144平方米以下(含)

  5% 5%

  144平方米以上

  办证两年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 免征

  免征

  144平方米以上 差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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