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涉事店主被罚50万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问责
- 发布时间:2016-02-22 08:09: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天价鱼”涉事店主被罚50万 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问责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在一些环节上确实缺少监管制度,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素质管。
涉事店主被罚50万元 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问责程序
新华社哈尔滨专电(记者 王建威 强勇)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调查组经进一步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日前,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马某某罚款50万元。松北区已对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政府认为,“天价鱼”事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哈尔滨城市形象,暴露出有关部门存在监管缺失、工作不深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哈尔滨市已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
■疑点对话
记者:2月13号陈先生在网络上曝出在酒店就餐被宰的情况,而且当中有一些不愉快的冲突。在15号的时候调查组得出了初步结论,没有违法,但是后面一看有不合理的地方,有调查结果不准确的地方。这么快出现调查结果,是有地方保护色彩?还是我们本身在调查当中, 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怎么来理解?
调查组负责人丁伟(以下简称“负责人”):因为在2月9日,陈先生到哈尔滨市松北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与店家发生争执之后,13号发了一篇微博。 14号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日,在接到这个微博(举报)之后,我们抽调一些专职人员来核实这个问题。针对网友的热议,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应该说比较及时。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三种联络方式——两个手机、一个微信——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同时包括公安部门也取证,对当时收集到的资料,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把这个情况对外发布。
记者:当时在没有和陈岩沟通,对外发布了一个单方的调查结果,大家会想象,会不会是因为地方保护采取的一种办法?
负责人:不是,我们想尽快把事实还原真相,在发布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的时候,我们也提出,要求陈先生能站出来,回应我们,配合我们调查。
记者:这里有像(饭店)核定名称不准确、经营日期过期,那时为什么没有在这方面调查?
负责人:这个应该是工作中,我们存在一些失误。
记者: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
负责人:有,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松北区委、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记者:还有一些说法,这个酒店有导游、出租车司机拿回扣,然后把游客骗过来。有这样的调查结果吗?
负责人:通过我们调查,包括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这个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岩之行这次到黑龙江来,这次没有发生这种现象。
据央视
■调查确认
“北岸野生渔村”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欺诈消费者;
《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无证经营;
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
点菜单上签字系饭店服务员所签;
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陈某被打情况属实;
民警张某某出警存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