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最新企业年报:7.53%“互联网+”企业贡献16.22%利润

  • 发布时间:2016-02-05 17: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佘颖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记者 佘颖)2015年6月30日,我国首次企业年报截止(2013至2014年度)。年报数据分析显示,我国从事网络经营或拥有网店、网站的“互联网+”企业数量由39.75万户增至44.55万户,增长率为12.05%,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增长7.24%,占当年度全国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由15.42%1增至16.22%,提高0.8个百分点,纳税总额增长5.91%。

  触网企业利润增长率普遍高于同行业,但仍属少数派

  截至2014年,互联网+企业数量最多的5大行业分别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全部互联网+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7.78%、23.29%、14.23%、11.94%、5.67%。

  从利润增长率上来看,触网对信息业、科技业、批发零售业的带动作用最大,科技企业插上网络的翅膀后,利润增长率达到16.2%,高于行业平均利润增长率近6个百分点。信息业在网络的帮助下,利润增长率达到22%,而信息业全行业利润同期亏损9.9%,二者之间差距超过30%。批发和零售业一直是转战网络市场的主力,借助网络,批发零售企业的利润率也达到13.41%,比同期的行业平均利润增长率高了近10个百分点。

  但是,从数据来看,还有大量企业尚未借力互联网力量。从全国来看,2014年年报的1188.58万户企业中,仅有44.55万户开展了互联网业务,占比约为3.7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企业离网络还有距离。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在科技业企业中,开展网络业务的企业仅为7.53%,而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触网的比例分别仅为2.59%和3.68%。这些领域将是下一步互联网改造的重点区域。

  企业扎推京、沪、苏、豫、冀,创富能力挑大梁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江苏和河南、河北等区域,其中,上海、北京的“互联网+”企业占当地全部企业数量的比例位居全国前2位,分别为7.36%和6.11%。

  从各地看,互联网+均显示出巨大的利润撬动效应。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湖北、河南、河北、福建等地的互联网+企业均以个位数的企业占比,创造了当地企业利润总额两位数的利润占比。

  例如,2014年,北京共有企业84.44万户,其中互联网+企业51551户,也就是说,只占北京企业总数6.11%的互联网+企业,创造了当地37.14%的企业利润总额,其战斗力十分可观。52864户江苏互联网+企业也以4.39%的企业数量占比,创造了33.04%的利润总额占比。

  但是,从区域来看,目前互联网+企业扎堆,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态势较为明显,排名前十地区拥有的互联网+企业总量达32.853万家,占全国互联网+企业数量的73.74%。触网能量对落后地区以及理念相对落后产业的撬动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