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上限
- 发布时间:2016-02-05 01:29:45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 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公布了2015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2015年,我国国际收支出现新变化,从长期以来的基本“双顺差”转为“一顺一逆”,即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逆差。2015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3.3万亿美元,较上年末减少5127亿美元,下降13%。其中,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下降3423亿美元,因汇率、资产价格变动等非交易因素形成的外汇储备账面价值下降1703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2015年出现的资本流出主要是境内银行和企业等主动增持对外资产,并偿还以往的对外融资,与通常所说的外资撤离有着本质区别。2015年,国际收支交易引起的储备资产下降3429亿美元,在平衡表中体现为资本流入,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为资本净流出5044亿美元。也就是说,一方面储备资产在下降,另一方面,民间部门的对外净资产在增加。我国目前的资本流出是对外资产由储备资产向民间部门转移的过程,我国的对外资产负债结构决定了我国涉外经济的稳定性,也有能力抵御大的冲击。
总体而言,预计我国2016年国际收支状况将基本平稳,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总体可控。中国国际收支平稳、健康运行的一些根本性支撑因素依然较多。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局面没有改变,外汇储备依然充裕,短期外债余额与外汇储备余额之比远低于100%的国际安全边线,因此正常的国际收支支付完全有保障,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 外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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