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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费率不同银行价差两倍

  • 发布时间:2016-01-15 08:29:3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节前银行热推信用卡分期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婧暄)临近农历新年,不少银行开始热推信用卡分期业务,记者调查发现,信用卡分期业务暗藏消费误区,且市面上各家银行的费率差距较大,同样分12期的费率,价格可相差两倍。

  “恭喜您,您已经获得分期还款的资格,点击此处立即办理。”近期,不少信用卡持卡人都收到了相关短信,有持卡人表示,由于传统的春节临近,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都通过短信、邮件的形式,告知持卡人可以办理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

  专家表示,节日期间,特别是年底,处在刷卡消费高峰期,也是银行大力推销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时候。

  不过,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账单分期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期新增消费的90%,而且必须低于固定额度的80%。有的银行还规定消费金额最低起点为800元。

  事实上,对于喜欢精打细算的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分期业务可以将短期的资金压力分摊到长期去承担,可以在不影响自身生活水平的情况下提前享受某些商品带来的服务。特别是注重现金流的消费者或商户,使用信用卡分期业务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

  但是记者比对发现,虽然各家银行都宣称信用卡分期十分“划算”,还不时有“优惠”,但目前市面上多家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分期费率差异较大,有的甚至高出一倍。

  以12期分期为例,目前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费率是14.40%,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信用卡分期费率都在8%以上,分别是8.76%、8.85%以及8.04%。而根据记者了解到的目前市面上信用卡的业务手续费最低4.89%,最高的14.40%,假设分期金额是1万元,那么产生的费率总费用为489元以及1440元,差距将近两倍。

  消费提醒

  提醒一:优惠政策期限看清楚

  在办理某行信用卡时,承诺的优惠政策(如取现手续费减免、分期手续费优惠等)在一段时间后被取消;但最新的收费标准并未能及时以各种渠道告知客户,导致客户的资金损失。

  提醒二:警惕隐形收费

  某银行说明在某网站购买品牌手机可以享受“N期(月)无利息”优惠活动。但实际上是先提高了品牌手机的售价,然后在客户选择分期购买此商品后,每月加收一定的“手续费”,造成隐性加收客户资金的事实。

  提醒三:“免息”不等于“免费”

  信用卡分期虽然没有利息,但是却有手续费,手续费折算成实际年利率可是比一般消费贷款还要高。同时,消费者参加“免息”活动所能购买的商品,大多是指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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