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 发布时间:2016-01-14 01:32:35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不过“调整需要一个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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