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产商四年洗冤之旅:从无期徒刑终至无罪
- 发布时间:2016-01-01 07:2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被控诈骗,从无期徒刑终至无罪 北京地产商四年洗冤之旅
本报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近日,历时多年的北京宏地投资集团老板赖克江被控虚构工程项目涉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案,终审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被羁押4年多的赖克江回归自由。
此案涉及北京“金宝街空军招待所土地置换项目”、“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等多个重大地产开发项目,案件曾引起广泛关注。赖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此案被发回重审,重审一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1年。赖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一直为赖克江作无罪辩护的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孙亚东律师表示,北京市高院完全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并且驳回检诉机关的全部抗诉意见,直接改判为无罪,这在北京司法史上相当罕见。而此案对于从事地产开发的企业经营者而言,颇有借鉴和教育意义。
一审无期徒刑被改判
赖克江1968年出生,四川人,中专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北京宏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一直在四川从事地产开发,2009年来京开拓市场,不料遭遇滑铁卢。2011年9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012年12月被提起公诉,后又被追加起诉诈骗罪。
检方指控,赖克江在2010年间,虚构共同投资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骗取事主孙武、赖洲波人民币4300余万元。
2010年间,虚构合作开发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书》的方式,骗取事主丁平、王志俭人民币1000万元,后归还440万元。
2010年,赖虚构需要资金投资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骗取事主曹海涛500万元,后归还100万元。
2010年到2011年间,赖虚构本人是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开发商,能以成本价销售该楼盘的事实,通过签订《投资建房协议书》的方式,骗取事主张名仰110万元。
另外,检方还指控,赖克江在2010年到2011年间,虚构需要资金投资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的事实,并以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为担保,骗取事主孟庆芳人民币6800余万元。
2013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赖克江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且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克江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2014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赖克江的辩护人孙亚东律师表示,赖一直参与合作的相关项目均真实存在,并与项目方签有合作协议,随后开展了与开发项目相关的商业合作或借款。签订合作协议是民事商业合同行为,而正常的融资也均为法律允许的经济活动,并不符合检方指控的涉嫌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而赖克江在多次庭审中也辩称,其所有资金往来都投资到项目里面去了,他没挥霍一分钱。公诉机关有关其涉嫌诈骗、合同诈骗1.26亿元的指控,并非事实。
2015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后作出判决,撤销有关诈骗罪的指控,而对于多项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仅认定赖骗取丁平、王志俭钱财的指控成立,故判处赖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
虽然重审一审被改判,赖克江仍提起上诉。而对于撤销诈骗罪的改判,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也支持抗诉。此案一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15年9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悉数驳回了检方的指控,并作出无罪判决。
项目合作未成不构成诈骗
终审判决书显示,针对赖克江虚构合作开发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骗取事主丁平、王志俭巨额资金的事实,法院认定,赖与项目方确实签有合作意向书及土地置换协议,在向丁、王二人商谈时,赖也将有关事项及风险明确告诉了二人,并没有虚构事实。在取得后者的资金款项后,赖均用于项目,没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主观故意。因此,检方指控的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对于有关诈骗罪的指控以及一审改判后检方的抗诉,终审法院也认为,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检方的抗诉也不成立。
据辩护律师孙亚东表示,该案是地产投资开发中的普通案例,案件的审理、判决,对于地产从业人员颇有警示和教育意义。他指出,赖克江案最终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在北京司法史上也较为罕见。案件终被翻盘,最核心原因是,赖及其所控制的北京宏地投资集团在合作开发及融资过程中,均不存在欺骗的事实。
“房地产投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导致项目开发受到影响。因为相关项目涉案金额较大,开发失败容易衍生民事及刑事诉讼。”孙亚东律师表示,了解此案有助于从业人员规避法律风险。
据了解,赖克江虽然被宣告无罪,但其控制的公司和相关项目引发的民事诉讼众多。2015年最后一天,已经获得自由的赖克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被羁押4年多,他目前还未完全融入现在的生活,甚至都不会使用智能手机。
“冤案对我打击太大,公司损失严重,现在最重要的是处理公司资产和纠纷事务。”赖克江说,目前刚刚租借了办公地址,准备重新出发。不过,对于冤案的具体细节,他不愿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