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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建院一周年:行政案件立案率大幅上升

  • 发布时间:2015-12-30 10: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记者李万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四中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法院职能作用,稳妥审结各类重大特殊案件,摆脱地方干预消除主客场现象初见成效。北京四中院是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责任制落实等各方面也取得有益经验。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北京四中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呈现出“以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为主,兼顾特殊主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特殊重大民商事及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一年来,截至2015年12月29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占73.8%;民商事案件379件,占20%;刑事案件30件,占1.6%;执行案件87件,占4.6%;结案共计17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4%。且实现了上诉案件“零改发”,群体访、越级访“零纪录”的良好质效。

  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北京四中院结合重大走私、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特点,推动建立了“侦控辩审”四方联席会议机制,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建设。同时,在集中管辖审理北京市各城区保险合同纠纷中,探索建立“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机制,近60%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荣誉称号。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四中院结合重大金融、保险案件标的额巨大不易化解的实际,建立“立保同步、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保全标的额达百亿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此外,北京四中院结合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起相关制度机制,以跨区划法院改革试点为契机,主动向社会传递跨区划法院改革正能量。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许多方面均走在全市前列。

  吴在存表示,在与改革同行的这一年里,四中院努力探索的每一个脚步坚实有力,并会继续围绕跨区划法院管辖审理“跨区划”“特殊重大案件”两个基本点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和特殊授权,使四中院作为跨区法院改革试点更加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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