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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解种地困局?唯有“新农民”

  • 发布时间:2015-12-25 03:53:2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农业后继乏人、生产效率低下……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服务是制约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正在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伴随土地经营规模程度提高,现代农业建设模式也渐显雏形;便利高效、标准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服务是眼下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核心问题。对此,中央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一年来,各地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升级,现代农业经营理念不断得到深化。

  新型主体在成长

  “如今种1000亩地比原来种35亩还要轻松。”黑龙江省肇东市五里明镇种粮大户王喜泉今年种了1000亩玉米,总产达到1000吨以上,建成名副其实的吨粮田。王喜泉告诉记者:“种这么多地,主要托了农机合作社的福,原来家里只种35亩,亩产1300斤,现在扩大到1000亩,大农机能打破犁底层,亩产达到2000斤。我只负责精细管理,播种、除草、打药、收割都交给合作社了”。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达147.9万家,比2014年底增长15.5%;入社农户9997万户,覆盖全国41.7%的农户,各级示范社超过13.5万家。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带动了广大小农户,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和农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对合作内容、领域、方式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同时,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多领域上开展了联合与合作,目前合作社联合社达到7200多家。

  记者采访发现,合作社的创新形式也日益多样。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区股份合作社方兴未艾,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土地流转后富余劳动力组建的劳务合作社,农民以房屋、厂房入股组建的物业合作社,在生产合作基础上实现了土地、资产、技术等资源要素的合作。在产业业态上,不少合作社积极运用新技术,在生产销售同类农产品的基础上开展种养循环、产加销一体、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多种经营,发展信用合作、电子商务、会员制消费、认购式销售等新兴业态,收获了技术进步与产业融合的红利。

  伴随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涌现,老人种地、妇女务农的现象正在得到改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开始返乡从事农业创业。在山东聊城莘县大王寨镇,新农民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和淘宝等电商平台销售苹果,每天有4万多斤苹果远销广东、湖南等地。各地创新性地销售各类特色农产品,并将各种文化创意引入到农业生产中,正在给古老的农业产业注入崭新的生机和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目前,全国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超过340万户,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市场供应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各地引导不同经营主体根据不同产业、产品的特性,创新发展适宜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在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领域,为实现高产,大多采取“规模经营户+社会化服务”模式;在果蔬茶等园艺生产领域,为提高品质,则采取“规模生产基地+合作社”模式;而在养殖业领域,为保障安全,则更多地采取“规模养殖场+龙头企业”模式,这些都大大丰富了不同农业主体之间的联结方式。

  土地流转见规模

  利用冬日暖阳的大好时光,江西省永丰县七都乡园下村农民王志亮正招呼着亲朋好友帮忙建蔬菜大棚。王志亮在浙江帮人种植大棚蔬菜有10多年,积累了不少种植经验,一直有回家发展的想法。土地确权之前,当地农民对土地流转顾虑重重,他得不到自己想要的连片土地。县里出台土地确权方案后,他立刻回到家乡,很快流转到50多亩耕地,搭建起60个蔬菜大棚,成为全县首个因土地确权顺利流转土地而建立的产业基地。“土地确权后,政策明晰,双方都放心。”谈及日后的发展,王志亮信心满满。

  农户承包地仍然存在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这使许多农民心里不踏实,总担心土地流转出去后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说,为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央部署下,目前已有12个省开展整省推进试点,有2160个县开展了整县推进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3.5亿亩,确权面积2.6亿亩。这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坚实的产权基础,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目前,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总体平稳有序,政策界限清晰明确,政府指导服务力度加大,市场决定作用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仍在上升,理性选择和规范操作意识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3亿亩,占耕地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32.3%。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持续发育,全国1324个县(区、市)、1.73万个乡镇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纠纷得到有效调处,2411个市区县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国大部分市、县都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的相应举措。

  伴随土地经营规模程度提高,现代农业建设模式渐显雏形。各地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建设模式。从适合高度机械化作业的规模化农业到依托小面积的高效生态精品农业,从着眼于生态保护的节水型农业到立足山区条件的特色农业。黑龙江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模式、陕西延安节水生态农业建设模式、贵州省湄潭县山区特色农业建设模式……诸多模式为相同区域的其他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

  社会化服务增效益

  “对比一些国家的农户一般几千亩甚至几万亩地的经营规模,每户农民种地规模往往不到10亩,这决定了我国农业的基础竞争力不够。”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说,新型经营体系的建立会对提高农业竞争力起到很大作用。未来农业效益的提高,既要重视土地流转的形式,也要重视土地入股和土地托管的方式,既要重视提供农产品的经营主体,也要重视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以服务的规模化带动经营规模化,从而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现代农业发展对成本低廉、标准专业、集约节约、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十分强烈。针对一家一户家庭经营办不了、办不好的生产性服务问题,各地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订单式、托管式、合作式等服务方式不断涌现。目前,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农机跨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发挥了作用。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全面启动,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支持。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发展,农业部启动了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随着投资、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的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农村信贷呈现“短、小、频、急”的特点,风险高,成本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福建、河北等地开展移动智能终端金融服务试点。信贷员仅需一台移动智能终端,就可以在客户家中或田间地头完成现场调查、实地拍照、联网核查,后台实时在线审批,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放款。目前,此项技术正向全国推广。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体系已初步形成。在投资方面,发改委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合作社建设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财政部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增加到20亿元,农业部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在税收方面,税务总局明确了合作社增值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扩大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在金融方面,银监会和农业部制定了对合作社的信用评定、信贷支持等支持措施,人民银行出台了加强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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