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刚性兑付 是对消费者最大保护
- 发布时间:2015-12-24 02:51:50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唐 烨
年化收益高达10%以上的理财产品,因承诺“保本、保息”,消费者趋之若鹜。但是,这其中一些理财产品终因借贷方资金链断裂而发生兑现危机。
究其原因,监管应有值得反思之处。现在,规范理财业务,不少以“指引”“通知”等形式发布,而不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管理办法”“规定”,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缺乏相应约束力。事实上,很多文件内容都属于框架性指导意见,并没有具体的指引性文件,实施效果往往打折扣。
与此同时,不少金融机构口头承诺的刚性兑付或隐性刚性兑付,看似在保护消费者,其实效果相反。
首先,不利于培养消费者正确的投资观。正如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所说,有了坏账和违约,就会有人买单、兜底。所谓刚性兑付,其实是纵容投资者的不负责任,这是对市场契约精神的破坏。牺牲了契约精神和法治水平,从长远来看是很大的制度成本。
其次,让金融风险无法释放,最终可能导致风险越积越大。金融机构出现无法兑付的理财产品,为不影响声誉,大多会选择替客户承担损失。一些风控不太好的金融机构如果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风险就会像“滚雪球”一样累积,一旦爆发,会直接造成金融机构倒闭,最终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最后,因为有了刚性兑付承诺,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完全不考虑风险,只看收益高低。如此一来,理财资金只会流向高风险领域,市场定价机制就会出现扭曲,从而大幅推高企业融资成本,影响国民生计,兜兜转转,还是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生活。
刚性兑付的情况,近年在一些金融欠发达地区尤其应引起重视。比如有的金融欠发达地方政府,在争相发展金融业时陷入误区: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可能在这里获得先拿来试用的机会。而当地一些金融公司、机构在发行理财产品或类似金融产品时,就打着政府“背书”的旗号,以获得消费者信任。
最近,“统筹协调监管”被摆上了金融改革的议事日程,不少专家表示,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现在金融水平的发展。但无论如何改革,打破刚性兑付应该被监管层关注。
正如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所说,在控制住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下,要逐渐让市场扮演风险识别和定价的角色,从而可控地释放出金融系统性风险,这才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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