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业行为 北京成立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
- 发布时间:2015-12-23 20: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李万祥)12月23日,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在京成立。据悉,该协会是全国首家省一级的、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的自律性行业协会。这标志着北京地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入行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新阶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10月,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提出了要求。但从目前情况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不健全。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形势下,大量纠纷涌入法院,非诉纠纷解决渠道分流化解纠纷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截至2015年12月20日,北京法院年收案量已经达到587399件,同比上升了26.3%。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凸显。记者了解到,目前,与北京法院建立联系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17家,建立委托调解机制的调解组织有11家,涉及包括医疗、互联网、证券、保险、物业等多个专业领域。但受工作起步晚、缺乏统一管理等因素影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据介绍,此次新成立的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将致力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培育新型调解组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介绍,协会将制定行业调解流程规范、收费标准、业绩考核标准和调解员资格评定标准等,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保障作用,推动形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协调、全覆盖的调解网络,完善首都多元调解组织体系。据悉,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顺义、门头沟法院以及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等八家诉前委托调解试点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适宜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类型,根据每类纠纷的特点确定适宜委托调解的组织,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在立案庭尝试设立专职调解法官,专门负责与多元调解组织进行对接、业务指导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同时,探索研究把更多适宜调解的纠纷分流到非诉渠道解决,对于物业、供暖等数量大、群体效应显著的纠纷,力争发挥司法示范效应,用生效裁判确定规则,引导其他当事人接受调解,扩大调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