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强制购物不在于次数和时间
- 发布时间:2015-12-15 15:32:00 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邱青青
近年来,旅游大省云南多次被曝光有强制购物、辱骂游客事件发生。为此,日前云南省旅发委下发文件,提出旅行社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1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该方案面世后在国内引发热议,合肥旅行社人士认为关键不在购物的次数与时间,而在于还是不是负成本操作,有没有强制购物。
新规将从明年元旦起实施
这份文件名为《云南省推进旅行社跨界融合发展组建旅行社集团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旅行社集团严格执行云南省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价,不得在线上线下广告宣传、产品报价中出现不合理低价行为,不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游客,不得将团队变卖给司导人员;旅行社集团严格执行旅游接待服务“十五不准”,杜绝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擅自改变行程安排、故意降低接待标准等行为。并要求旅行社采用《云南旅游标准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旅行社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1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
据了解,云南省旅发委以上的要求是针对云南本地旅行社制定。但由于外地游客游云南通过各地旅行社报名后,一般最终都要交给云南当地旅行社接待,因此将对各地都产生影响。目前该规定正在修改中,该标准合同将于年底前发布,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旅游市场充斥低价团
“云南旅游这几年凸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正常的超低价格和旅游购物上。”安徽旅游社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问题的出现和云南当地旅行社旅游接待的运营模式有关,“通过低价甚至零团费把客人吸引到云南,再通过种种方法让客人完成消费,一旦客人在旅游过程中消费不理想,造成旅游接待亏损压力,个别导游会在言语上对游客进行不恰当的施压,也就导致了强制性的购物产生,甚至有的会因压力巨大与游客间发生冲突,因而出现最近种种视频曝光的事件。这种操作模式和国内另外一些热门目的地的购物团一样,全在一个‘赌’上。”
上述人士揭露说,目前市场上去云南鲜见严格意义上的纯玩团,只是“赌”购物的多少,和多进店少进店的差别,“云南的低价团即是购物团,是负成本结算的,因为赌购物团的回报率平均总体较大,这种模式是市场上的一个顽疾,但却屡禁不止。”
业内观点:解决负成本是关键
对于最近云南省旅发委下发的以上通知方案里提到的“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一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安徽银泰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袁忠志认为,这里面有个关键的问题,“不是在于购物的次数与时间,而在于还是不是负成本操作,还是不是有强制购物的现象产生?如果是,那这样的规定还是解决不了云南游的市场现状。”
在袁忠志看来,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游客去一地旅游,除了观看当地的山水景观、体验风土人情,购买当地的纪念品及特产其实也是游客需求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不必谈购物色变,排斥一切的购物行为,但是一旦把购物与价格挂钩,以购物大小左右旅游价格,旅游与购物自然变味。”
袁忠志认为,以上规定如果能落到实处,真正明令禁止零负团费的赌博性操作,将大大压缩合肥云南游零负团费市场的存在空间,合肥市民跟团游云南就能真正享受旅行。同时这也是双向的,需要市民不要贪便宜去选择零负团产品,否则难免会碰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影响自己旅行的心情。
游客:最好还是征求游客意见
对云南旅发委的这一新规,市民有的观望,有的认为可以帮助规范旅游秩序,但有的忧虑会不会反而成为旅行社带游客购物的理由。
“如果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是正规的,当地人常去的,那我表示欢迎,因为去每个地方旅游确实需要带些土特产回来送亲友。所以如果真实施,我希望旅行社把购物场所和时间详细信息都写在合同里,必须征得游客同意才可以安排。”准备让父母去云南玩的市民侯女士说。
不过也有游客表示怀疑。“我记得之前实施的《旅游法》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云南现在将购物写入合同,是不是和《旅游法》有冲突?”王先生表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