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要空间也要轨道(新论)
- 发布时间:2015-11-19 07:25: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要空间也要轨道(新论)
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与创新,需要给予更多理性的包容和试错的空间,在渐进创新中不断完善中国的资本市场
近日,“百信银行”引发舆论关注,这是继腾讯、阿里相继投资设立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之后,“BAT”三巨头之一的百度与中信银行合作成立的又一家直销银行。“百信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产品和银行服务,没有线下网点,没有时间地域的限制,体现了“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融合了传统文化中“守正出新”的理念,既包括“互联网改造传统金融”,即金融互联网;也包括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和新演进,实现互联网与金融的同源共生、相互补充、合作共赢的新型金融模式。这一金融业务,就是利用互联网的精神和互联网的技术,结合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全新的金融解决方案,形成新的金融供给,也可以说是直销银行和传统银行的结合。
“互联网+”的融入,也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比如说,交易渠道更加多样,客户可以突破传统柜台、ATM、POS等的限制,通过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获取服务;交易方式更加便捷,交易介质的数字化、虚拟化,使人们可以超越时空限制,随时随地获取金融服务;服务主体更加多元,互联网基因就决定了必须与多元的服务主体联合,以“用户思维”“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为指引,围绕着客户的金融需求开展服务。可以说,这是“互联网+”的衍生产品,也是金融的创新尝试,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
也要看到,新模式也不能颠覆和替代传统银行,没必要对此过度解读。一方面,它并没有改变银行和金融的本质,只是在传统银行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仍然包含了银行原有的功能和方式。另一方面,它的服务功能仍为存款、贷款、汇款等,依赖的金融市场也是传统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不可能脱离传统金融市场的骨架而在虚拟的世界另起炉灶。
这就说明,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与创新,既不能要求一步登天,一下子带来质的改变;也不能风声鹤唳,一有创新就以各种名义围追堵截,而需要给予更多理性的包容和试错的空间,在渐进创新中不断完善中国的资本市场。
更应认识到,新模式就像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形式一样,兼具“互联网”和“银行”的双重特性,也意味着互联网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双重叠加”。如何避免互联网的虚拟性助推投资的投机性?怎样防止互联网的复杂性放大金融的信息不对称和流动性风险?显然,创新本身也伴随着风险,因此创新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防控,注重加强资本市场整体的安全性。
只有兼顾大胆创新与风险防控,让创新运行在安全的轨道上,才能让“互联网+金融”释放出最大效益,促进资本市场不断完善,为引领经济新常态注入新的动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